招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违法测量费更正公告
金额
24.2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2021)-磋商-1027
预算金额24.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丽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467-8166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0
公告正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违法测量费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违法测量费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1、原项目编号:BH-(2021)-磋商-1027,现更正为:H-(2021)-磋商-1027-1。

2、标段名称:第一标段,本公告仅值本项目第一标段。

3、原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违法测量费

2、项目编号:BH-(2021)-磋商-1027-1

3、采购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资金:242278.74元(最高限价)

一标段:230278.74元

二标段:12000.00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7、标段名称:第一标段

8、服务内容:违法占地测量。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1

鸡西市龙川石墨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2

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3

鸡西市金宇石墨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4

鸡西市辰源石墨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5

鸡西市隆盛石墨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6

鸡西市金华丰石墨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7

鸡西市麻山区天运石墨制品加工厂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8

方吉石墨集团有限公司厂区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9

鸡西市龙川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0

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1

鸡西市金宇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2

鸡西市辰源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3

鸡西市隆盛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4

鸡西市金华丰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5

鸡西市麻山区天运石墨制品加工厂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6

方吉石墨集团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7

鸡西市富翔石墨有限公司尾矿库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18

孟庆龙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19

杨志富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0

王海龙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1

梁树海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2

齐帮义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3

申荣全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4

盗采石墨矿石非法开采测量

1

8152.45元

25

鸡西市殡葬事物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新建殡仪服务楼)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26

张洪岐违法占地测量

1

8152.45元

27

密东线K18+330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违法占地测量

1

3093.89元

28

密东线K77+067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违法占地测量

1

4383.22元

29

密山市兴凯粮库有限公司建粮食仓储项目违法占地测量

1

10837.93元

合计

230278.74元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完成并递交测量结果;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专业合格标准,符合相关服务规程要求;

11、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本项目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

(7)、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提供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C、“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进行详细磋商前将对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址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3)、方式:获取文件前需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同时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上报名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活动。未从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1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至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自动放弃本项目受理。

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16、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

(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1556199733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67-8166588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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