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DDK22C0009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环卫服务外包附属路灯灯杆附属道路水篦子垃圾清理运输清扫保洁服务道路保洁清扫工具白色垃圾道路扬尘控制降尘垃圾应及时清扫固废箱垃圾收集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运输车辆洗扫车清洗洒水车护栏清洗车油料费设备维修费水费赔偿清洁工劳保用品配置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人身意外保险材料费各种工具清扫推车行道道路清扫物业管理抑尘车洗扫一体车高空作业车保险费人行道栏杆清洁人行道冲洗人行道保洁路灯灯杆牛皮癣清理道路雨水篦子普扫外包服务应急预案人员接收及员工培训垃圾容器桶装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小型自装卸垃圾运输车路面养护车吸污车高压功能冲洗车环卫机械设备一线清扫保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疫情防控措施安全教育统一标志工作证有关证件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安全环保防范措施安全环保防护物品疫情防控物品岗前教育相关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环保培训职业健康培训礼仪培训日常管理教育考勤工资生活交通食宿社会保险安全防护工作牌办理员工卡工作服医疗工伤申报办理批发业建筑业工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房地产开发
金额
258.0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k22c00093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符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老师023-67721308
中标公司重庆市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258.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DDK22C0009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DDK22C0009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5日
一、项目号:
DDK22C0009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鸿恩寺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158号附2号2-1至2-4
中标(成交)金额: 2,580,4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李琳,谢君伙,黄黎平,黄韬,符傲(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费率并结合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
代理服务费总计:22114.97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符老师
采购人电话:156962216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海康路106号1号楼1-1第11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傅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2130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渝强招标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21308
十、附件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doc
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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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42864797872992256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号:DDK22C00093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八月
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7-九、联系方式-5-八、投标有关规定-5-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5-五、知识产权-14-※三、付款方式-13-※二、报价要求-13-※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五、废标条款-20-四、无效投标条款-19-三、评标标准-17-二、评标方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5-
六、定标-24-五、评标-24-四、开标-23-三、投标文件-21-二、招标文件-21-一、投标人-21-
十二、项目验收-26-十一、签订合同-26-十、交易服务费-26-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4-七、中标-24-
三、商务文件-45-二、技术(服务)文件-43-一、经济文件-4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8-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54-四、其他-48-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 | 270 | 3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70万元。二、资金来源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若不是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其中30%的分包金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承诺函)。
(七)开标时间:2022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9号)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30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北京时间2022年8月30日10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2、保证金的到账时间1、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3万元整)。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区交易中心在收到项目合同副本(可以为复印件)和“退款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出具“退款申请书”及“中标通知书”,区交易中心收到通知后在五个工作日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4、投标时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供现场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项目开标时公布的信息为准。(联系方式:张老师023-6817366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公告附件),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账号:500103011018000002254收款人名称: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交金额的5%六、履约保证金注: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持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否则退款时间延误,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均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渡口支行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采购人: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话:023-67721308联系人:傅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海康路106号1号楼1-1第11层电话:15696221667联系人:符老师
※二、主要工作内容对建桥园区C区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人行道栏杆、附属路灯灯杆、附属道路水篦子、垃圾箱内垃圾清理运输(道路面积约29万平方米、人行道约6.8万平方米的)等范围内清扫保洁进行整体服务外包。具体范围现场指定。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篇“※”标注的技术(服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4.人行道面无成片垃圾杂物,基本无泥迹和污渍,无污水横流;栏杆干净、无乱涂乱画和乱张贴;行道树树圈内无垃圾杂物。3.车行道路面整体清洁,见本色,无成片垃圾和杂物,无污渍和积泥;路沿石里面和边角无泥迹;排水箅及周围无积泥和积水。2.保洁区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卫生死角及零星垃圾;效果要求干净整洁、无立体垃圾;道路水篦子内无垃圾杂物。路灯灯杆无牛皮癣、残标及张贴物。1.夏秋季每天上午8:00(冬春季每天上午8:30)前将责任区普扫一次,然后,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道路和人行道的垃圾并负责清掏、清洗责任区域内的果皮箱、垃圾桶。※三、项目实施要求按照招标内容确定的清扫保洁区城内道路、人行道、人行道栏杆、附属路灯灯杆、附属道路水篦子、垃圾箱内垃圾等开展清扫保洁、乱贴乱画清除、降尘、抹洗、垃圾清理运输等工作。
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道路保洁不得出现空档和脱岗,不得在保洁时间内做其他无关事情,不得将清扫工具、私人物品置于树枝、树杆上,不得在保洁时将垃圾扫(倒)入绿化带。1.清扫保洁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统一环卫标志服(带反光标识)上岗,着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允许带与工作岗位物管的人员及物品上岗,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四、管理要求7.靠道路及人行道1米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清扫及保洁。6.道路扬尘控制及降尘次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必须达到道路无扬尘的控制效果,采购人将严格纳入服务考核。5.垃圾应及时清扫,及时清运,不得漏撒并及时入站倾倒,保证垃圾斗周边清扫保洁卫生。
2.采购人不提供固废箱,有中标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垃圾收集、处置、运输所发生的固废箱、运输车辆等设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承包项目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提供1台洗扫车、2台洒水车(或清洗车)进行作业,必须配备驾驶员3名,且自行负责该车油料费、维修费、水费、交通事故纠纷及赔偿等一切费用,且包含清洁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风险金、福利奖金、税费、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油料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中标单位提供服务时能提供上述所有服务必备相应资质。※五、特别说明5.建立保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措施到位,接到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4.清扫保洁人员在作业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坐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3.在清扫保洁时要求安全生产,清扫推车行道、交通隔离带路面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4.中标人承诺接收原有符合条件的清扫保洁人员14名,驾驶人员2名。3.聘请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不分性别);聘请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上岗前必须出具体检报告;2.设专职管理人员1名,保证服务范围内随时有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和联系协调有关事宜(10分钟内达到业主指定地点)。一线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车辆驾驶员不少于3人。1.投标人设项目经理1名;※六、岗位人员设置基本要求3.道路清扫保洁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清扫保洁工作。
1.基本作业标准服务具体要求:※八、物业管理服务要求2.在工作中或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需要使用抑尘车、洗扫一体车、高空作业车、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等开展相应工作时,由投标人增加提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采购人提供洗扫一体车1台、清洗洒水车(或清洗车)2台;(车辆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人承担日常使用所涉及油料费、维修费、水费、保险费、交通事故纠纷及赔偿等一切日常使用所有费用。)※七、设备配置要求
工作项目 | 作业频率 | 作业标准 |
道路、人行道清扫 | 至少1次/天 | 地面无明显灰尘杂物垃圾等 |
道路、人行道保洁 | 全天 | 地面无明显灰尘杂物垃圾等 |
道路冲洗、降尘 | 道路冲洗每周一次,无雨天主要道路至少降尘2次,次要道路至少降尘1。 | 基本保证车辆通行无阻且无灰尘扬起无明显杂物、垃圾,公路及边沟无明显垃圾,沿途箱体(桶)干净,隔离栏杆干净整洁 |
人行道栏杆清洁 | 每周至少1次 | 基本保证车辆通行无阻且无灰尘扬起无明显杂物、垃圾,公路及边沟无明显垃圾,沿途箱体(桶)干净,隔离栏杆干净整洁 |
人行道冲洗 | 2次/月(常规) | 行道面干净无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 |
人行道保洁 | 全天 | 行道面干净无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 |
路灯灯杆牛皮癣清理 | 全天 | 灯杆外表面美观,整洁 |
道路雨水篦子 | 每周 | 无污水横流、无卫生死角及零星垃圾、淤泥、石子等 |
2.乙方每月派遣不少于15名一线清扫工人、管理人员及片区经理不少于1名到合同指定的路段进行环卫清扫和管理工作(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未达要求扣2分/人/次。1.街道作业区域应有一个办公地点,办公场所面积必须达20㎡以上,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接收工作通报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未达要求扣1.5分。(一)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最多可扣20分)※九、考核内容3.其他要求:中标人所聘请工人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务)作业;中标人清扫和保洁的垃圾在采购人指定垃圾站堆放,除特殊情况,不允许进行二次转运;中标人确保安全、文明作业,不得造成采购人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否则应当依法全额赔偿。2.设施、设备投入要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情况须开展街道冲洗及临时卫生突击时,乙方应做好相应的人员、机械等配合工作,并确保达到相关检查要求或标准,由投标人增加提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合及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环卫作业管理(最多可扣50分)7.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记录,落实安全措施,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主要责任扣5分,次要责任扣2分。6.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除基本保险外),并随国家社保政策调整逐年提高。未达要求扣1分。5.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着装(穿反光背心)、挂牌上岗,未达要求或衣冠不整的每人次扣0.5分。4.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检查日志完整,未达要求扣1分。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上墙,未达要求扣0.5分。
6.无立体垃圾及杂物。暴露垃圾发现一处扣0.5分;污水横流、卫生死角、零星垃圾、立体垃圾发现一处扣0.1分。5.当班垃圾清运及时入垃圾站(点),清扫时严禁向道路两侧、排水沟、绿地及市政清扫范围扫渣和倾倒垃圾,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1分。4.在环卫作业时间内,坚持巡回作业,严禁坐岗、打堆或提前离岗,发现一次每人扣0.5分。3.使用竹筐收集垃圾,每发现一个扣0.2分;使用滚珠车收运垃圾,每发现一起扣0.5分。2.白天使用大扫把保洁,造成路面扬尘,每人每次扣0.5分(工地施工或车辆带泥污染路面除外)。1.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普扫任务,每路段/每次扣1分。
12.机械化作业不达标造成积灰、污垢或明显积水,每一路段扣0.5分;有明显扬尘的,每一路段扣0.5分,机扫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车次扣0.5分。11.采用机械化作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行车道和人行道路面冲洗(刷),未按要求完成每少一次扣0.5分。10.如因其他人员、单位、门点乱丢弃和车辆漏撒,带泥上路,造成视线范围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弃土、竹筐(滚珠车)收集垃圾等,作业单位应立即向辖区执法部门报告,并联合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决解问题,同时应立即组织清除,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解决,每次扣1分。9.路面、设施及建(构)筑物外墙及一楼楼梯口内乱张贴牛皮癣未清除干净的,每处扣0.2分。8.作业范围内单体楼垃圾收集桶外未及时清除牛皮癣及污物的每个扣0.5分。7.果屑箱箱体外未及时清除牛皮癣及污物的每个扣0.5分;果屑箱在规定时间未及时清掏的每个扣0.5分。
18.机械化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的,每车次扣0.5分。17.机械化作业时车速超过规定要求的,每车次扣0.5分。16.垃圾点随倒随请,无垃圾堆积现象,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5.禁止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4.雨后路面积水不能超过一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3.机械化作业时车体清洁,标志明显,应按规定使用警示灯、警报器,达不到要求每次每项扣0.5分;作业过程中影响交通,造成上级或市民投诉的一次扣1分。
2.人行道脏污、结灰发现一处扣0.5分。1.人行道暴露垃圾,发现一处扣0.5分。(三)人行道、隔离栏杆、路灯电灯杆、道路雨水篦子保洁(10分)21.车况不良,仪表或车灯等不能正常工作未及时修理,带病上路作业的,每次扣0.5分。20.未在指定取水栓取水的,每车次扣0.5分。19.冲洗作业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每次扣1分。
3.作业单位应定期向考核部门报送标段作业情况记录表,未能及时报送或数据反映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2.作业单位在接受市、区各级检查及随机抽查中,保洁质量被市级领导或部门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区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街道领导点名批评扣2分。以上情况若连续出现2次,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1.服从考核部门工作安排,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完成各项突发性任务,对于不服从考核部门工作安排,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4分。由于应急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四)其他(20分)4.路灯灯杆有牛皮癣、脏污、结灰发现一处扣0.5分。3.雨水篦子污水横流,堵塞、卫生死角、零星垃圾发现一处扣0.5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填写技术(服务)差异表,见格式),※条款必须满足本篇要求。5.市、区级主管部门每月通报问题每处扣1分。复核未整改每处扣5分。4.由于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或单位投诉、媒体曝光的,经查属实的,被群众或单位投诉每次扣1分。
(二)服务费用为固定包干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调整、物价波动、汇率浮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调整、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上调。(一)本次报价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方式。本项目全费用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为:2700000元(贰佰柒拾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乙方应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双休日、法定假日、超时加班费,补助费等)、“五险一金”及其他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为服务人员购买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费用等)、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辞退(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服务人员、乙方与服务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经济补偿金和相关费用、器械费、用餐费、住宿费、生活设施费用(疫情防控措施费、安全环保防护措施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费等)、伤亡事故的处理费与赔偿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二、报价要求(三)验收方式: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自行验收。(二)服务地点:建桥园区C区。(一)服务期: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每季度进行两次不定期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7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60分≤考核得分>7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服务费结合考核结果按季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秀,则承包经费按100%结算并发放,为良好则承包经费按90%结算并发放,为基本合格则承包经费按80%结算并发放,为不合格则承包经费按70%结算并发放。(三)服务扣款:甲方每季度根据双方确认的季度考核评价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季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价表由中标人与业主在合同签订后协商制定。甲、乙双方同意以下第(1)项服务扣款约定:(二)结算方式:采用按季结算的方式。甲方根据签约合同季度服务费用、按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的服务扣款及得分,于次季度对乙方上季度服务费用进行结算。(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比例30%的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比例5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三、付款方式(三)甲方要求乙方临时增加服务人员完成某非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的,经甲方确认的该增加人员费用按照本合同人员配置对应岗位的投标价格和完成情况进行核算另行支付。其余人员费用乙方已纳入投标报价,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知识产权(2)服务期限届满,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全部撤场和完善相关移交手续,且同时满足本款第(1)项的条件后甲方支付末季度服务费。(1)乙方应于当季度尾月【25】日前对当季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服务费用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和(或)逾期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签字确认的,视为其同意该考核结果和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全部内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和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和甲方要求的付款所需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将上季度应付外包服务结算费用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四)费用支付(3)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扣款情形。(2)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内部劳动用人用工关系及其与相关方的关系,杜绝乙方服务人员及其相关方到甲方工作场所无理取闹,每发生一次,扣除当季度【2】%服务费。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差异表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条款的要求。七、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分法: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55%) | 55 | 1、针对本项目有整体清扫保洁服务方案。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9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6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3分;没有方案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有安全责任保障方案。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9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5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3分;没有方案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文明作业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6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6、针对本项目有相应的机具、劳保用品配置和员工日常管理等方案,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6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7、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接收及员工培训方案,进行综合性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垃圾容器的更新与管理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9、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智慧环卫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35 | 在基本配置基础上投标人增配抑尘车、清洗车、洒水车、洗扫一体车、桶装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小型自装卸(可卸式)垃圾运输车、护栏清洗车、路面养护车、吸污车、高压功能冲洗车等自有环卫机械设备每种计1分,本项最多得7分。(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购买发票影印件以及车辆清晰显示车牌的照片。除照片以外原件备查)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软件著作权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卫类项目管理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二证同时满足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2年2-7月的社保证明影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缺一项不得分,原件备查。4、拟派本项目的一线清扫保洁工作人员具有保洁(或清扫)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6分;(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2年2-7月的社保证明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此基础上,若其中有任何一人同时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再加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得3分。(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影印件以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2年2-7月的社保证明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清扫保洁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7、2018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表彰或荣誉,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相关表彰或荣誉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8、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清扫保洁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得2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清扫保洁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得4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清扫保洁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以上业绩必须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费用支付发票影印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合同影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十一、签订合同无。十、交易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实际金额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费率并结合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甲方: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专栏。建设银行联系人:吴言18602391953;工商银行联系人:程剑鹏18325073918游宇13996150404;兴业银行联系人:陈亚琴15223442359;光大银行联系人:韩一夫13983233666。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二条服务范围、内容、要求、考核办法及人员配置2.乙方服务人员(下称“服务人员”):乙方派出的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且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外包项目范围内工作的人员。服务人员的招募、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工亡费用及各种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1.服务项目外包:指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环卫服务,由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服务场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上述外包项目服务,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第一条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2022年建桥园区C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乙方: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5.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岗位人员设置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考核内容”4.考核办法:3.服务及实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项目实施要求”、“管理要求”、“物业管理服务要求”。2.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主要工作内容”。1.服务面积:约30万平方米
2.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乙方应办理服务人员上岗涉及的全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政审、体检等)并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和其他资料复印件。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全员公安政审合格、品行良好,并应无不良记录、无吸毒史、无犯罪前科、身体心理健康、精神面貌好且无不良嗜好。第四条服务人员上岗要求2.甲、乙双方同意服务期开始后的前3个月为考察期(即2022年X月X日起至2022年X月X日),考察期内若乙方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即:2022年X月X日起至2023年X月X日。具体服务起始期限以乙方按甲方要求实际进场的时间为准。第三条服务期限
(1)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乙方应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双休日、法定假日、超时加班费,补助费等)、“五险一金”及其他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为服务人员购买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费用等)、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辞退(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服务人员、乙方与服务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经济补偿金和相关费用、器械费、用餐费、住宿费、生活设施费用(疫情防控措施费、安全环保防护措施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费等)、伤亡事故的处理费与赔偿金、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服务费用说明:2.年服务费用:XXXXXXXXX元/年(大写:XXXXX元整)1.季度服务费用:XXXXXX元/月(大写:XXXXXX元整)第五条服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3.乙方服务人员应具备胜任甲方岗位的条件及资质,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本合同项下因乙方服务人员选任问题产生的一切风险、不利后果和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每季度进行两次不定期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7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60分≤考核得分>7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服务费结合考核结果按季支付,考核结果为优秀,则承包经费按100%结算并发放,为良好则承包经费按90%结算并发放,为基本合格则承包经费按80%结算并发放,为不合格则承包经费按70%结算并发放。6.服务扣款:甲方每季度根据双方确认的季度考核评价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季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价表由中标人与业主在合同签订后协商制定。甲、乙双方同意以下第(1)项服务扣款约定:5.结算方式:采用按季结算的方式。甲方根据签约合同季度服务费用、按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的服务扣款及得分,于次季度对乙方上季度服务费用进行结算。4.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比例30%的预付款,若乙方为中小企业的支付合同金额支付比例50%的预付款,乙方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3)甲方要求乙方临时增加服务人员完成某非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的,经甲方确认的该增加人员费用按照本合同人员配置对应岗位的投标价格和完成情况进行核算另行支付。其余人员费用乙方已纳入投标报价,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费用为固定包干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调整、物价波动、汇率浮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调整、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上调。
第六条保险(2)服务期限届满,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全部撤场和完善相关移交手续,且同时满足本款第(1)项的条件后甲方支付末季度服务费。(1)乙方应于当季度尾月【25】日前对当季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服务费用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和(或)逾期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签字确认的,视为其同意该考核结果和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全部内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和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和甲方要求的付款所需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将上季度应付外包服务结算费用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7.支付方式:(3)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扣款情形。(2)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内部劳动用人用工关系及其与相关方的关系,杜绝乙方服务人员及其相关方到甲方工作场所无理取闹。如乙方服务人员及其相关方发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乙方应积极处置,因乙方不作为、消极处理、处置无效或其它情形导致时态失控,损坏了甲方的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2】%服务费。
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乙方违约,甲方扣划、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于扣划、没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至中标金额总价款的【5】%,否则甲方有权在所有应付款项内扣除相应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且在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XXXXXX元(大写:XXXXXXXX元整)。第七条履约保证3.乙方所购买保险的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如乙方未购买/未足额购买保险和(或)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覆盖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一切后果、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赔偿。2.乙方应购买的其他保险:/1.乙方应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并确保上述保险在服务期内的有效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或)奖惩标准;有权每月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并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投诉建议。2.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外包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但任何情况下甲方的培训、监督、检查、验收、考核、评价等的实施和(或)通过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于乙方违约所引起的相关损失的索赔权利,也并不减轻和(或)免除乙方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外包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了解权。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条款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同时适用。3.乙方按约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且合同履行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事故等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服务期满、乙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且乙方全部撤场并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5)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4)服务人员不执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3)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追究治安处罚责任的;(2)服务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简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不真实的;(1)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劳动纪律的;4.甲方有权考察考核乙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资料等是否合格,如经考察考核发现乙方服务人员身份资料不合格、不适合岗位工作和(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本合同项下的外包服务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用水、用电。5.甲方有权在出现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等应急情况时,直接调动乙方的服务资源进行应急处理。乙方除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提前【7】日通知乙方换人或换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2】日内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换适合该岗位且经甲方考察合格的服务人员,由此产生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换人或换岗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工作时间连续不间断。如因乙方未及时调换服务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完全赔偿甲方损失。(8)其他情形。(7)服务人员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6)服务期内服务人员提出离职或擅自离岗的;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派出经过岗前教育和专门培训的,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外包的全部服务内容。无论何时,乙方须保证其人员配备符合合同履行目的、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若乙方所派服务人员不能到岗工作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人员替补。若乙方未及时补充人员,影响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在应付费用中直接扣减【500】元/人/次作为补偿。除非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服务人员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服务人员。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外包服务,且不得将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任何第三方完成。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侵害甲方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服务事项获取不当利益。乙方应派专员与甲方主管部门、主管人员联系工作,了解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甲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构成对其的放弃,且任何单方的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亦不应排除其对该等权利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行使,或排除任何对其他权利的行使。8.甲方的其他权利:/7.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服务费用。
(3)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其他物资物料。(2)采取防护措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安全帽、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教育等,以防止事故发生;(1)服务人员的基本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统一标志、工作证及有关证件等;5.乙方负责配备和发放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物资物料,包括但不限于:4.乙方应做好服务人员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了解并熟悉甲方管辖范围、服务范围、委托工作内容等情况,及时做好服务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相关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等工作,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防范措施、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安全环保防护物品、疫情防控物品等;按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相关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环保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礼仪培训等培训,并确保服务人员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保证全部到岗服务人员的素质达到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确保全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3.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合法资格,并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乙方负责办理服务人员上岗涉及的全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政审、体检等),否则因此遭致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上述经营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还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除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服务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在甲方食宿的,应按甲方相关规定缴纳食宿费用,并自觉遵守甲方的食宿管理制度,乙方服务人员食宿期间遭受事故伤害、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急)病伤亡的和(或)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0.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所产生的一切人工、交通、通讯、耗材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服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范围所赋予的职责。乙方应制定各岗位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并按照甲方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各项服务工作。服务人员的管理、考勤、培训、工作、工资、生活、交通、安全、食宿、社会保险、安全防护、疫情防控等方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解决并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责任、费用等。9.乙方应承担服务人员因执行任务而发生的伤、残、亡事故的善后处理费、赔偿金等所有费用;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和福利政策。乙方承诺不得因其与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其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8.乙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办理政审、体检等合法用工手续。乙方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保证其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健康状态、劳动保护、疫情防控措施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在疫情防控期间还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乙方应按月按时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补贴、补助等薪酬福利待遇,其标准由乙方自定,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且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7.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服务人员因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需要,需配带甲方标志工作牌、办理员工卡、穿戴工作服、办理与甲方员工类似的手续和(或)遵守甲方的要求或制度等,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乙方应与全体乙方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全体乙方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乙方承诺,乙方服务人员因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物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保证使用的物资、物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安全产品且满足本合同履行目的。因乙方提供、使用的物资物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职业健康和安全责任16.乙方的其他义务:/15.乙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透露、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1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配置、提供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爱护、维护、正确使用、更新;乙方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乙方或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使用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和表格,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评价。13.乙方承诺所派服务人员均为已与乙方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乙方必须确保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召回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召回或岗位调整,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拟更换的服务人员业务技能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上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报送服务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整改意见、换人意见、投诉建议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和解释,并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执行落实到位。乙方换人或换岗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工作时间连续不间断。12.乙方负责管理服务人员,并应定期对服务人员按其岗位职责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安全环保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礼仪培训等并将培训情况通报甲方备案。乙方负责全部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乙方应严肃处理,严重的乙方应及时处理并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其服务人员的刑事责任等责任。
(5)乙方服务人员出现的安全事故、侵权事件,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和(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乙方应按【1000】元/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负有保证其服务人员无从事相关服务岗位的身体禁忌的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遭受事故伤害、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急)病伤亡、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或)患职业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及时救治,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鉴定申请及相关费用,保障乙方服务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2)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工伤、遭受事故伤害和(或)患疾病,在接受治疗的停工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充人员,由乙方向发生工伤、遭受事故伤害和(或)患疾病的人员支付相关费用,其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1)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或)发生人员致伤、残、亡的,由乙方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并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申报办理、伤残鉴定申请和理赔等事宜,同时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责任、损失和(或)需垫支的费用等,其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1.乙方对派出的服务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服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在合同约定的考察期内,若乙方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劳动用工成本、物资物料支出等任何费用(甲方已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完全赔偿。1.乙方未按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和(或)其提供的履约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2.当乙方服务人员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致甲方、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时,乙方怠于及时处理和(或)怠于赔偿,导致甲方垫付了赔偿金等款项的,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就所承担的赔偿金进行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10.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9.本合同中严禁乙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若乙方分包、转包,将合同约定内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受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承担完全赔偿甲方损失的连带责任。8.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除应按中标金额总价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6.乙方服务人员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给甲方造成影响(包括但不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并向甲方支付【500】元/人.次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和(或)拖欠服务人员工资,和(或)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履约担保;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和终止13.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未补足的履约保证金、费用等所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服务费等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12.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每一个违约事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1.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尽快以传真、电子邮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给另一方;并应采取一切合理且可能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相关的履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第十三条不可抗力(4)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3)乙方未按投标时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其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法律文书等都必须按照合同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以书面信函方式进行,并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收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收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方拒收书面信函、接收方地址不存在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本合同尾部联系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变更方应至少在变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通知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甲方通过诉讼(仲裁)、调解非诉等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由双方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对合同的继续履行及后续处理,再进行协商。
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的事宜达成的完整合同。本合同附件由以下文件构成: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负责接收甲方使用的清扫保洁人员及洒水车、清扫车司机(人数以甲方实际移交人数为准),乙方应保证人员平稳过渡,且保证人员的原工资待遇不降低。若乙方未遵守以上内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的洒水车取水点由甲方负责提供,服务中水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单价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价格执行,目前按4.55元/吨收取,水费经双方确认后从乙方每季度的服务费中扣除。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额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经办人:符傲经办人:法定代表(代理人):法定代表(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开户行:重庆银行大渡口支行开户行:联系电话:15696221667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跳磴镇中冶熙城商街1号楼联系地址: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订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340101040015146银行账号: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技术(服务)资料(一)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服务)文件
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
一、经济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2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 | / | ||||
总计 |
项目号:(一)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服务)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技术(服务)资料3.可附相关技术(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服务。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若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结束)(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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