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消防安防等系统维保招标公告(第三次)(2023-VATCGZ-F3044)(第1包)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atcgz-f3044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消防安防等系统维保(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VATCGZ-F3044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项目预算: 96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企业作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投标企业信息应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查询。
2.投标企业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投标企业应具有本项目爱德华、海湾和施耐德品牌设备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资格证书,或者具有上述三种品牌设备产品维保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PC13787160888@163.com。。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到联系人:刘品材,13787160888。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83130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一、项目名称:消防安防等系统维保(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VATCGZ-F304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消防报警、楼宇自控及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 服务内容:楼1消防报警系统、卷帘门系统的联动、空调控制系统的强切控制、非消防电源的强切控制、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对消防水泵远程及现场的联动测试、电梯返底的联动控制等;安德沃楼宇自控系统。楼2消防自控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其联动控制;江森楼宇自控系统;安防监控。 质量标准: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与本系统有关人员进行系统、技术、设计和基本故障排除的学习培训。每年提供两次例行维保服务。每月一次功能性检查及每周一次的设备询访,日常通过电话提供24小时全天时服务,重大节日前提供不少于一次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实时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紧急突发情况白天1小时,夜间2小时提供紧急维修,并提供维修所需的设备备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 | 北京市海淀区 | 采购结果确认后7日内/2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2.项目预算: 96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企业作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投标企业信息应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查询。
2.投标企业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投标企业应具有本项目爱德华、海湾和施耐德品牌设备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资格证书,或者具有上述三种品牌设备产品维保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PC13787160888@163.com。。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到联系人:刘品材,13787160888。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83130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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