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
乙方:厦门市鑫保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XMJX[GK]2018001-1的2018下半年至2019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2 | 2-1 | 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1 | 项 | 国内 | 1740000 | 1740000 | 海康、宇视等 | iDS-TCV300等 | ||||||
合计: | 174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肆万元整元(¥17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2 2-1 300万像素卡口摄像机 海康、iDS-TCV300 杭州 6350.00 53 336550.00 2-2 700万像素卡口摄像机 海康、iDS-TCV700 杭州 8650.00 14 121100.00 2-3 200万像素星光级高清摄像机 宇视、HIC5421DH 杭州 2750.00 39 107250.00 2-4 星光级高清变焦镜头 宇视、LENS-DM1140P 杭州 1150.00 39 44850.00 2-5 集线器 华三、MS4008 杭州 800.00 33 26400.00 2-6 牌照灯 大华、DH-ITALE-060 杭州 1600.00 81 129600.00 2-7 频闪灯 海康、DS-TL3000B 杭州 3500.00 81 283500.00 2-8 千兆IP光端机 英飞拓、N3787XA/XB 深圳 3000.00 17 51000.00 2-9 接收服务器(25.2T) 华三、390x 杭州 64500.00 4 258000.00 2-10 光纤尾纤 3m、FC接口 深圳 120.00 17 2040.00 2-11 电源线 玖开、YJV3*1.5 上海 6.00 9350 56100.00 2-12 六类线 玖开、CAT6 上海 3.00 6580 19740.00 2-13 高清半球摄像机 宇视、IPC-S362 杭州 1650.00 8 13200.00 2-14 集线器 华三、MS4008 杭州 800.00 4 3200.00 2-15 百兆IP光端机 英飞拓、N3785XA/XB 深圳 2200.00 4 8800.00 2-16 HD-SDI高清数字快球 大华、DH-SD-6A9237F 杭州 7450.00 1 7450.00 2-17 千兆SDI光端机(40km) 英飞拓、N3721TB/RB 深圳 6500.00 1 6500.00 2-18 转码服务器 宇视、TS8500 杭州 70000.00 1 70000.00 2-19 会议话筒 公信、TL-VD3300 广东 6000.00 4 24000.00 2-20 调音台 爱丽丝、TGM-162F 广东 5000.00 1 5000.00 2-21 功放 声比力、EA-2850 广东 6000.00 1 6000.00 2-22 VGA网线延长器 CAT、5/5e/6-568 深圳 400.00 1 400.00 2-23 硬件运维服务 安装调试费 本公司 159320.00 1 159320.00 硬件运维服务 合计 1740000.00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7.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国家及行业规范;采购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
2 | 65 | 项目通过系统终验,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
3 | 5 | 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和廉洁保证金在验收满两年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八年。
10、违约责任
设备安装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每延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能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14.1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最终验收合格后 贰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到场解决的应按岛内2 小时,岛外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1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4.2重大活动安保保障期间,应独立安排不少于3人的保障人员按照甲方要求进驻机房值守。 14.3若乙方售后维护人员无法排除设备故障,乙方应负责协调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未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项目建设廉洁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各项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厦门市公安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廉洁责任制度》规定,双方同意严格履行下列廉洁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实施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项目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参与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项目建设活动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五)坚守承诺责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整个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建设过程中,凡项目承建单位发生违反廉洁责任书规定责任行为之一,经纪检监察部门确认的,项目保证金将不予支付,并由市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列入公安机关采购和建设廉洁评价"黑名单",并及时向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报告。 第二条 采购人的责任 采购人的领导及经办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乙方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不准接受乙方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不准接受乙方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本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馈赠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责任书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本项目建设廉洁责任由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并对本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廉洁责任自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验收时对其执行情况一并检查验收。 第七条 本廉洁责任至本项目免费维护服务期满止。 15.5.2乙方保密承诺 乙方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本项目相关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公司员工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5.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及个人社交平台信息;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公司相关人员不擅自因私出国(境);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15.5.3. 与监理单位的配合 乙方应认真执行《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有关条款以及工程标准规范,按规范要求履行施工单位的责任。 1.在施工现场指派一名资料员负责人作为与监理单位的联系接口,参加监理会议,听取监理意见,认真切实的执行;及时申报工程实施中各种技术文件、管理文件、工作进度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材料/设备、工程质量记录,经确认后方能实施。 2.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落实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并及时反馈处理办法和结果;协商交流标准引用、质量检验、实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工程验收、交工资料整编等有关问题,并协商解决办法,作到技术文件充分、适用、有效、可操作,施工科学、有序。 3.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将工程现场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其它相应的工程资料及时向监理汇报。 。
甲方: | 厦门市公安局 | 乙方: | 厦门市鑫保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490号-146 |
单位负责人: | 卢炳椿 | 单位负责人: | 陈建宏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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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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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390603025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美仁宫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021309094553420 |
签订地点: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