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报关公司2023-2025年航材进口运输询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04758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方航空报关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国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小姐020-861289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4
公告正文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方航空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报关公司2023-2025年航材进口运输询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报关公司2023-2025年航材进口运输询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2 项目编号:CZ202300475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及预算:
运输片区(起运地—目的地) | 介绍 |
美西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美国加利福尼亚、内华达、犹他、科罗拉多、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州、华盛顿州、蒙大拿、俄勒冈、爱达荷、怀俄明和加拿大 |
美东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美国缅因、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塞诸塞、康涅狄格、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马里兰、西弗吉尼亚、弗吉尼亚、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佐治亚、佛罗里达、俄克拉荷马、得克塞斯、阿肯色、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田纳西、亚拉巴马、北达科塔、南达科塔、内布拉斯加、堪萨斯、明尼苏达、爱荷华、密苏里、威斯康辛、伊利诺斯、密歇根、印第安纳、俄亥俄、肯塔基 |
欧洲英法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英国、爱尔兰、法国、瑞士、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中东地区(以色列、沙特、阿联酋等) |
欧洲德国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德国、荷兰、波兰、丹麦、匈牙利、捷克、奥地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希腊、挪威、芬兰、瑞典、土耳其 |
东南亚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 |
香港及东亚、澳新区域运输至北京、广州 | 香港、日本、韩国、大洋洲(主要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
1、本项目选取10名中标人入围进口航材运输代理服务供应商清单。后续订单,招标人将根据业务需要通过自有物流管理系统询价平台向清单中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通过综合比较各入围供应商的运输方案择优选择中选供应商。具体运输代理业务的操作模式、运输范围、时效要求等以招标人询价单约定为准。本项目总预算2600万元,协议期2年。
2、上一年度进口运输量约为550票,总金额约为1400万人民币。
注:投标人须充分理解上述票数和运费为前年度数据,并非招标人向中标人作出的采购承诺。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包括但不限于航材货物的提货、安检、交运、申报及货物的跟踪服务、数据传输服务等 | 本项目操作主要发生在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区域(详见用户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需有从事航材国际运输代理服务项目经验(注意:提供证明材料,如运输协议或承运票据)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在广州和北京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客户服务团队,并具备提供7天x24小时服务能力。【注意:须提供广州和北京分/子公司注册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租赁协议等证明文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原结算中心五楼502(一号评标室)。
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以签收时间为准)(联系人:华小姐,020-86128940/刘先生,020-86133687,邮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逾期送达或递交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7、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广州南方航空报关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南航机务工程部大楼313室
邮编:510470
联系人:黄国锋
联系电话:020-86137058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华小姐,020-86128940/刘先生,020-86133687 8、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华小姐,020-86128940/刘先生,020-86133687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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