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建投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设计施工总承包35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设计施工总承包35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设计施工总承包35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0-511525-04-01-326239】FGQB-0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0-511525-04-01-326239】FGQB-03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建投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项目为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项目总投资2.1亿元,本次是项目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招标,包括加工区变电站建设,电力线路专线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35kV变电站主变压器:本期1×12MVA;35kV侧出线:本期1回;10kV侧出线:本期9回;无功补偿:SVG自动补偿并联电容器装置(3000/334AKW)一套;站用变:本期新上一台35kV干式站用变50kVA;本期土建部分仅计30米独立避雷针一座,本次招标不包含其他部分工程量;本项目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安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由厂区本体设计统一考虑,本次招标不计算相关费用。新建35千伏专线从110kV金安变电站至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加工区,新建35kV变电站的35千伏同塔单回线路,长约9.3km,其中单回架空约8.4km,单回电缆长约0.9km,导线选用JL/G1A-120/20、电缆选用ZC-YJV22-26/35kV-3×185。10kV部分:新建1600kVA箱变1台;1250kVA箱变4台;1000kVA箱变1台;800kVA箱变1台;ZC-YJV22-8.7/153*95铜芯电缆2486米。本次招标不含土建施工。2.2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施工30个日历天。2.3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电力设施设备采购、电力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标段为35kV输变电施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2.5建设地点:高县来复镇、庆岭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②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分别四级及以上设施许可证;⑤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⑥(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35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35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力或电气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400:00至2023-08-31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1310:00。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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