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600MW机组等容量替代项目工程初步设计补充审查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概况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600MW机组等容量替代项目工程初步设计补充审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编号为XNDLSJY-FW-KCSJ-22-2024-158,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2.采购范围、服务时间
2.1采购范围
供应商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并参考项目具体情况,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600MW 机组等容量替代项目工程进行初步设计补充评审,并及时出具书面的审查意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包括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的评审、协调、配合工作;
(2)供应商应根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国家政策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评审后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具有参考价值的评审意见;
(3)评审过程遵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规定;
(4)供应商负责审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因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住宿费及利润等。
(5)完成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600MW 机组等容量替代项目工程的最终审查报告。
2.2采购时间
根据采购人通知开展审查工作。因其他原因导致延迟,双方另行协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应答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应答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应答人经营范围包括投标物资(标段),有能力履行招标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通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
(4)应答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资质要求(如有):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10)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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