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97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湘江新区园区于2019年8月获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园采取“云上无边界,线下全场景”的理念进行运营,目前云上产业园已建成,已入驻机构包含58集团、人瑞人才、外企德科、双高人力等知名机构。
为打造湘江新区优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人力产业园发展能级,2024年产业园拟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开展各项工作。拟从建立招商矩阵、强化平台支撑、强化产业园协同三个板块开展工作,实现引进知名的机构、强化行业交流和供需对接、品牌效力提升等目标,拟开展湘江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预算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含税总价
(万)
一级指标
服务内容
1
产业招商
政策咨询、招商活动举办

1
42.4058
2
平台服务升级
日常管理服务、产业园参访接待、产品地图、开展供需对接会、宣传与品牌形象提升安全生产培训与沙龙

1
50.6274
3
产业协同发展
行业研讨会、参展布展

1
12.9703
4
合计
106.0035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产业招商
1、政策咨询
(1)需求分析。供应商与新区人社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园区目前的需求和问题,配备3名在人力资源行业内工作5年以上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人员进行前期的《政策咨询方案》的制作,包括且不限于需求调研、需求沟通、现场勘探、政策咨询方案的制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政策文件、行业报告等资料,出具文献综述报告与政策咨询方案,通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明确咨询目标,确保双方对项目的期望和要求达成共识直至最终定稿。)
(2)政策调研。在人力资源行业专业人员中挑选10名专家组成调研专家小组,带领专家组分别开展4次(其中3次省内为期1天,1次省外为期2天一夜)政策调研会,调研对象为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省内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外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次调研会邀请参会的人力资源机构调研对象不得低于10家,并在会后形成调研分析报告;同步收集其他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政策文件。
(3)政策研讨。组织专家团队(专家团队由15人组成,其中副高级专家3名,其他专业人员12名)开展2次为期1天的政策研讨会,对前期收集到的全国各地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政策进行分析与研讨,形成会议纪要与政策意见稿。
(4)成果提交。由2名行业专业人员结合政策调研报告、研讨会意见以及湖南湘江新区园区的特色,完成政策初稿撰写;由2名行业专业人员结合相关会议精神完成人力资源产业园政策建议稿与实施细则。
(5)政策推广。负责园区入驻企业政策答疑、宣讲工作。组织开展针对园区内部工作人员为期半个工作日的政策培训与答疑2次,组织参与针对入驻的人力资源机构政策宣讲会2次,每次会议应当安排2名行业专业人员在现场宣讲与答疑,针对入驻的人力资源机构政策宣讲会每次邀请参加宣讲会的入驻机构不得少于30家。
政策咨询过程中涉及相关专家出行调研、参与会议所产生的一切食宿费用皆包含在报价中并由供应商负责支付,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项目引进
(1)协同招商。组织10人的招商小组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赴广州(暂定)开展为期2天一晚的招商推介会一次,邀请参会企业不低于30家,参加人数不低于100人次,其中知名人力资源机构不得少于5家。
(2)精准招商。重点针对HROOT发布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全球50强、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100强机构开展邀约,进行一对一叩门招商,携招商团队(10人)赴省外开展2次精准招商工作,每次前往省外叩门招商的重点企业不低于5家。
(3)品牌招商。分别举办一次招商活动启动仪式和一次年终表彰总结会议,邀请并深度链接到省内诚信示范机构、营收超过1000万的机构、优质的新业态机构等。每次活动邀请的相关机构不得低于30家,参与人数不得少于100人次,并形成招商意向台账。
(4)日常招商。安排一名行政综合岗位的人员完成产业园的日常招商工作,开展日常招商对接、建立日常的招商台账。
(5)招商宣传。对接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跟进设计并制作招商手册,印刷不少于2000册。
(6)招商成效。通过成交人团队组织的相关招商活动吸引与新增的入驻营收不低于500万的人力资源机构不少于10家。其中引进 HROOT年度最佳机构、省级及以上诚信示范机构、营收超过1000万的机构等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子公司数量不得少于3家。
(二)平台服务升级
1、服务体系优化/项目管理服务
(1)安排专业团队(专业团队共计4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行政综合文员1名,多媒体运营1名,活动策划1名。)进行专业服务。
(2)针对入驻企业提供企业入驻服务,形成工作日志与服务台账,做好服务反馈。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产业园企业服务和日常事务管理,出台产业园入驻机构管理办法及细则。
(3)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云平台入驻机构的经营数据采集,完成不低于2次的机构经营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形成数据台账,上传人力资源产业园云平台,实时更新。
(4)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机构进行不低于2次的实地走访考察,针对HROOT年度最佳机构、省级及以上诚信示范机构、营收超过1000万的机构、优质的新业态机构、知名猎头企业等优秀人力资源机构中挑选出10家企业,以走访调研的方式,收集企业建议和需求,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形成走访调研报告;
(5)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或专项市场调研不少于2次,并形成数据报告或调研报告。
(6)负责产业园的参访接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方案的制定、物料的设计制作、产业园的讲解、会场的布置以及后续的宣传报道等。接待场次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原则上30人次中高规格参访接待不少于2场,30人次普通规格来访接待不少于10场。
2、做实“1+8”基地
(1)安排专职人员采集入驻机构的产品信息与网点布局的具体位置,对接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跟进制作八大基地的产品分布地图,印刷成册不少于2000份。
(2)优化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将产品地图在线上供需对接平台进行全方位展示发布,安排专职人员(行政综合岗)收集并发布新区重点企业的人力资源产品需求不少于 200个,形成供需两张清单,精准匹配供需方需求。
(3)联动8大基地,策划并开展不低于2次的线下供需对接会。每次供需会参加的入驻机构不少于10家,需求方不少于10家,人数不少于35人次,达成合作意向不低于5个。
3、品牌形象提升
(1)对接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跟进设计并制作产业园宣传手册,印刷不少于2000本。
(2)对接专业的视频拍摄与制作团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跟进制作湘江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宣传视频,总时长不低于6分钟;
(3)安排专职人员开通并运营产业园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线上新媒体平台,每周分别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更新的行业资讯、园区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不少于3篇。
(4)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推广园区,在各大全国性主流媒体(红网、人民网、凤凰网、新浪、今日头条等)宣传报道次数不少于10次。
4、安全教育
(1)配合产业园主管部门,抽取不少于10家入驻机构开展用工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抽检报告与评价表。
(2)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邀请的培训老师应当为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讲解和实操演练,且每次培训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的培训主题对接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设计并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折页不少于1000册,在培训后下发至园区入驻机构。可以根据场地与入驻企业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培训形式,在场地受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线上直播的形式进行线上授课。
(3)组织不少于5场普法沙龙活动,其中邀请的培训老师应当为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每场活动邀请新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
(三)产业协同发展
1、建立产业联盟
(1)制定行业自律条约,制定产业联盟下企业的框架合作协议,设立专职人员对联盟内企业进行日常关系维护;
(2)邀请入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行业研讨会等活动不少于3期,其中邀请的分享嘉宾应当为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每次参加研讨会的入驻机构不得少于35家。
2、参会参展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组织10人团队参加全省或全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大会、行业交流峰会一次。
3、信用评价
(1)针对园区云平台入驻机构制定产业园入驻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制度,开展1次园区内诚信机构评比等工作,并给予表彰奖励。
(2)为每一家入驻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根据入驻机构的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建立市场“红黑名单”,月度更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8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采购人对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其详细告知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及管理情况。
3、采购人在服务期末安排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成交人业绩进行监督和考核,督促成交人守法经营,成交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实施合同,成交人在接到解除实施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撤出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采购人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采购人与成交人共同确立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标准, 并支持成交人依法合规的引进符合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定位和入园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算申请,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重点说明
(一)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实施合同:
1、无正当理由在项目实施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未开展服务工作;
2、服务标准考核不合格;
3、不响应服务,无法保障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正常运转;
4、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
5、接收不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发现后拒不整改;
6、服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成交人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业;
7、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采购人依据上述情况解除项目实施合同的,终止项目合作时,应书面通知成交人;成交人须按照解除实施合同时的状况将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无条件交回采购人,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30 天内撤离。如未能按照项目实施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交回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完全撤离的,采购人有权强制执行。
(二)其他说明
1、招商目标中的企业是指设立登记、税务关系在湖南湘江新区(直管区和托管区)的企业;入驻机构指设立登记、税务关系在湖南湘江新区,具备法人资格,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入驻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从事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才招聘、派遣外包、测评背调、培训咨询、对外劳务、人力资源信息软件等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2、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采购人有权适时根据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文件和规范进行完善。
3、成交人项目服务过程中,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采购人或成交人申报获得的政府荣誉,归采购人所有。
4、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在实施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湖南湘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服务方案。
5、成交人每次组织和开展招商活动、启动仪式、对接会、培训与沙龙等各类会议或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会务或活动实施方案,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6、本项目采用合同总价包干制,合同总价包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工成本、办公成本、招商差旅费、参展费用、活动组织、信息化服务、宣传广告、服务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30%,在完成项目工作量的70%后支付合同款的40%,项目完成考核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
3、合同履约期限内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另外安排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企业(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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