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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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清车底 | 劳务服务 | 无 | 511 | 元/车 | 电汇或承兑 | CTS2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 无 | 无 |
一、项目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煤炭清车底售项目
二、项目情况:唐山分公司2023年度煤炭清车底项目阳光采购平台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保证金: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参与单位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唐山丰润支行;账号:13001625508050505177),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将银行回单上传,未中标15日内无息返还,如中标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当废旧物资全部清运出厂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无息返还。
四、底价及加价幅度:
1、竞价单价:36.72元/车(含3%增值税普票)。
2、加价幅度0.36元/车(每报价一次降价幅度0.36元/车)
五、招标方式:竞价销售,投标单位登录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审核后,在报价时间开始竞价,竞价时间20分钟,最后一分钟内没有新报价即为中标,如果有新竞价自动延时1分钟,直至在最后一分钟内没有报价为止,报价最高者中标。
结算方式:电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付款方式、票据及结算
a.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与承兑汇票相结合。
b.票据:普通发票。
c.结算:每月10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对卸车清底数量予以确认并出具完工单,中标人按照完工单数量开具普通发票(税率:3%)传递至招标人,招标人挂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与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
(2)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3)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