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3-g1-000988-gljc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人:祁阳县湘文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陶文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廖苏堃联系电话:19977190010
邮编:426175
地址:湖南省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南长街35号
贵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雁山校区五期学生公寓床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000988-GLJC)”项目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3年6月13日16:30分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中心转给采购人,并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第三章 采购需求:A标段采购需求(三)材料及材质等相关要求:★②耐腐蚀要求:由于桂林潮湿气候原因,对床部件耐腐蚀要求较高,为确保公寓床质量及学生安全,床桓、床短横梁、床中立柱、床爬梯主管、床边立柱、床长横梁、钢制柜侧板、钢制柜门板等关键部件应保障较高的耐腐蚀性要求。GB/T1740-2007《漆膜耐湿热测定法》:在试板任意一面的对角线上,用锐利的刀具划出深至钢板的划痕,然后浸入温度为15℃~25℃,浓度为3%的氯化钠溶液中进行耐腐蚀试验后,划道两侧3mm外,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B标段采购需求(三)材料及材质等相关要求:③耐腐蚀要求:由于桂林潮湿气候原因,对床部件耐腐蚀要求较高,为确保公寓床质量及学生安全,床桓、床短横梁、床中立柱、床爬梯主管、床边立柱、床长横梁、钢制柜侧板、钢制柜门板等关键部件应保障较高的耐腐蚀性要求。GB/T1740-2007《漆膜耐湿热测定法》:在试板任意一面的对角线上,用锐利的刀具划出深至钢板的划痕,然后浸入温度为 15℃~25℃,浓度为 3%的氯化钠溶液中进行耐腐蚀试验后,划道两侧3mm外,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
事实依据:根据GB/T1740-2007《漆膜耐湿热测定法》并没有在试板任意一面的对角线上,用锐利的刀具划出深至钢板的划痕,然后浸入温度为 15℃~25℃,浓度为 3%的氯化钠溶液中进行耐腐蚀试验后,划道两侧3mm外,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的技术要求;以没有的标准作为实际性要求,很明显误导。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质疑事项2:第三章 采购需求:A标段采购需求(三)材料及材质等相关要求:★2.床立柱(边立柱):(1)85mm×85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3.床长横梁(前长横梁):(1)100mm×4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4.床长横梁(后长横梁)及短横梁:(1)95mm×4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5.床挂件(卡式连接件):(1)卡板长30mm×宽30mm×高22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6.床立柱(中立柱):(1) 80mm×4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7.床护栏:床前护栏主管采用20mm×32mm的D形管(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材料厚度≥1.2mm,经数控弯曲成型。床前护栏中横方及床前护栏竖管采用20mm×20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8.床挡头:床挡头横粱采用28mm×38mm的D形管(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材料厚度≥1.2mm;床挡头竖管采用方管20mm×3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厚≥1.0mm,……;★9.床桓:40mm×20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11.床爬梯(三连体床配三个爬梯):床爬梯立柱管采用优质冷轧钢带经模压并采用高频焊接一次成形为中空封闭管,成型尺寸60mm×32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
B标段采购需求(三)材料及材质等相关要求:★2.床立柱(边立柱):(1)立柱管73mm×73mm(允许偏差±1mm)高频焊接封口型材管……;★3.床横梁(前床厅):(1)102mm×40mm(允许偏差±1mm),高频焊接封口型材管……;★4.床横梁(后床厅)及短横梁:(1)102×40mm(允许偏差±1mm)……;★5.床挂件(卡式连接件):(1)采用的是30mm×30mm×190mm(允许偏差±1mm) 的型材……;★6.床立柱(中立柱):(1)95mm×40mm(允许偏差±1mm)高频焊接封口型材管……;★7.床护栏(前床厅护栏):(1)采用28mm×34mm(允许偏差±1mm)厚度≥1.2mm的D形管和25mm×25mm(允许偏差±1mm)……;★8.床头、床尾护栏:(1)横管采用28mm×34mm(允许偏差±1mm)厚度≥1.2mm的D形管和25mm×25mm(允许偏差±1mm)……;★9.床桓:(1)采用28mm×34mm(允许偏差±1mm)厚度≥1.2mm的D形管型材……;★11.床爬梯(三连体床配三个爬梯):(1)爬梯主架管采用28mm×34mm(以上尺寸允许偏差±1mm)厚度≥1.2mm的D形管……;★13. 床中床头护栏:(1)横管采用28mm×34mm(允许偏差±1mm)厚度≥1.2mm的D形管和25mm×25mm(允许偏差±1mm)……。
事实依据:上述内容部件所采用的管材全部为异性管材,必须要开模具才能生产,模具不一样,生产出来的异型管也不一样,经我公司咨询,市面上现有的异型管不能满足参数要求,如要开模生产,至少需要50天,除非提前有模具,否则时间来不及。而且上述参数是带“★”的条款,属于实质性,投标人须满足或优于(其中偏差只有±1mm,如何能提供优于的材料?),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上述“异形管材对应着15分的投标小样分,如投标人提供小样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描述,不能得分。其中的尺寸、允许偏差等要求存在不合理不明确以及投标时提供材质小样时间根本来不及等。具有排他性、限制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 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第三章 采购需求:A标段采购需求(三)材料及材质等相关要求:二、三联体组合公寓床中钢制柜(公寓柜)技术要求:★3.书架规格:高200mm×宽1050mm×深230mm(允许偏差±5mm),分三个格,三角型斜拉加固。(四)木制部分:1.木制桌(电脑桌):左右2侧床位规格 1030×600mm(允许偏差±5mm),中间床位规格1130×600mm(±允许偏差5mm)。
事实依据:上述要求书架的规格尺寸明显与电脑桌规格尺寸不匹配,且书架的规格为带“★”的条款,属于实质性;电脑桌的规格尺寸只允许偏差±5mm。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质疑事项4:第四章 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1)技术需求响应分(满分5分)②技术参数每有一项正偏离(包括非★项和带★项),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2分;(3)样品分(满分15分)③样品全部满足参数要求没有瑕疵并有实质性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单项样品不重复加分),满分5分。
事实依据:根据技术性能分的要求及样品分的要求。提供同样正偏离的响应就可以拿到不同的分值。很明显是给同一评审因素重复加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事项5:第四章 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2)质量技术分(满分13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参数要求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所提供的检测(验)报告必须是通过计量认证(CMA 标识)的机构出具的方为有效:
①床桓【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②床短横梁【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③床中立柱【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④床爬梯主管【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⑤床边立柱【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⑥床长横梁【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⑦钢制柜侧板【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⑧钢制柜门板【检测(验)内容耐腐蚀≥300小时】;
⑪靠背椅立管(冷轧钢管)【检测(验)内容抗拉强度Rm 315-430MPa、断后伸长率A≥33%、厚度≥1.0mm】;
⑫靠背椅侧横管(冷轧钢管)【检测(验)内容抗拉强度Rm315-430MPa、断后伸长率A≥33%、厚度≥1.0mm】;
⑬靠背椅长横管(冷轧钢管)【检测(验)内容抗拉强度Rm 315-430MPa、断后伸长率A≥33%、厚度≥1.0mm】。
提供以上第①-⑬项检测(验)报告的,其内容必须满足上述要求且依据采购需求中相应国家标准检测,每提供一项检测(验)报告得1分,一份检测(验)报告包含多项上述内容的,按多项检测报告得分,满分13分。
注:所有检测报告要求加盖投标人CA签章,检测(验)产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参数内容一致或优于,投标时出具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其应与原件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罚。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验)产品的委托单位(送检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投标人或原材料供应商,否则对应项不得分。检测(验)报告必须复印清晰且完整、有效,报告有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报告编号、送检单位名称、送检的样品名称、送检时间等信息。
事实依据:以上①②③④⑤⑥均为钢管材料、⑦⑧为冷轧钢板材料、⑪⑫⑬为钢管材料,同类型的材料,同样的生产工艺,所能达到的产品品质质量是一样的,且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⑪⑫⑬的检测项目一致,完全是量身定做的检测报告,倾向于某供应商的现有报告;变相设置门槛,对供应商带有歧视性,差别化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 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 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6:第四章 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2)质量技术分(满分13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参数要求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所提供的检测(验)报告必须是通过计量认证(CMA 标识)的机构出具的方为有效:
⑨木制桌面板【检测(验)内容含水率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1≤0.124mg/m³】;
⑩胶合板【检测(验)内容含水率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1≤0.124mg/m³】;
事实依据:以上⑨⑩的检测内容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木制桌面板(实为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的含水率的不是检测(验)内容含水率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此标准实为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应为成品家具的含水率标准,而非原材料的含水率要求。有选择性的对部分材料额外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完全是量身定做的检测报告,倾向于某供应商的现有报告;变相设置门槛,对供应商带有歧视性,差别化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 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 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7:第四章 评标办法4、售后服务分(2)承诺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能在1.5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服务网点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百度、高德等地图(包括但不限于)中路线截图,并注明投标人服务网点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事实依据:本项目所在地为桂林市,此项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桂林市本地或投标人提前在桂林市租赁有房屋,很明显是设立门槛,来限制外地潜在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 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 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质疑请求
1.删除不合理的技术要求;
2.修改不合理的钢管材料的规格尺寸要求;
3.修改不合理的组合公寓床中钢制柜(公寓柜)的规格尺寸要求;
4.修改不合理的技术性能分及样品分;
5.删除质量技术分中不合理的检测报告;
6.删除售后服务分中本地化的要求。
三、质疑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
1.经核实,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GB/T1740-2007《漆膜耐湿热测定法》”有误,应为“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贵公司提出质疑事项1的法律依据引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属于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本项目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综上,质疑事项1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2
1.经核实,本次采购所用的管材、规格为采购人依据其学生公寓床的实际需求所确定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确定所购买货物的非排他性非指向性要求。
2.经核实,本次采购于2023年5月29日发出采购公告,并拟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开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样品递交要求已明确提出对小样的参数要求,潜在供应商可据此提供样品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存在贵公司所称“尺寸、允许偏差等要求存在不合理不明确以及投标时提供材质小样时间根本来不及等”情形,不具有排他性、限制性。
因此,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三)针对质疑事项3
1.经核实,采购需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书架规格尺寸与电脑桌规格尺寸存在不匹配。
2.贵公司提出质疑事项3的法律依据引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属于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本项目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综上,质疑事项3成立。
(四)针对质疑事项4
1.经核实,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1)技术需求响应分(满分5分)中的“②技术参数每有一项正偏离(包括非★项和带★项),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2分;”加分项,是采购人基于本项目为学校学生公寓床采购需经久耐用的实际需求考虑,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确定所购买货物的非排他性非指向性要求。
2.经核实,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3)样品分(满分15分)中的“③样品全部满足参数要求没有瑕疵并有实质性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1分(单项样品不重复加分),满分5分。”加分项,采购人已在其后的注释中加以明确,即“注:本项中所提到的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样品材质的厚度为正偏离,其余正偏离不认定为实质性正偏离,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承诺的技术参数应与所提供样品技术参数一致。”,采购人本意是用于区别技术性能分中的加分项,是基于获得质量更好产品的前提下而设,与贵公司所述是为了给同一评审因素重复加分不符,采购人鉴于贵公司提出的疑问,将会对此项进行优化。
因此,质疑事项4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五)针对质疑事项5
经核实,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货物钢制部件已有耐腐蚀要求,即“②耐腐蚀要求:由于桂林潮湿气候原因,对床部件耐腐蚀要求较高,为确保公寓床质量及学生安全,床桓、床短横梁、床中立柱、床爬梯主管、床边立柱、床长横梁、钢制柜侧板、钢制柜门板等关键部件应保障较高的耐腐蚀性要求,……”,因此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2)质量技术分(满分13分)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与采购需求相对应,是采购人基于不同部件的质量因素考虑,防止供应商以劣质材料投标、供货,并以此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依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不存在贵公司所称的情形。
因此,质疑事项5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六)针对质疑事项6
经核实,根据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5.5.2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表6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对木质件含水率“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的技术要求,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技术性能分(2)质量技术分(满分13分)要求的“⑨木制桌面板【检测(验)内容含水率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1≤0.124mg/m³】;⑩胶合板【检测(验)内容含水率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E1≤0.124mg/m³】;”检测内容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要求,而不是贵公司所要求的GB/T3324-2017《木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不存在贵公司所称的情形。
因此,质疑事项6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七)针对质疑事项7
经核实,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4、售后服务分要求的“(2)承诺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能在1.5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2分。……”涉及售后服务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售后服务保障基础时间为4小时,已在商务需求中的“★售后服务”“4.免费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的产品应在24小时内提供等同档次产品给采购人使用”明确,而该条加分项是采购人为保障故障报修后能获得更好更及时的售后服务而设置的加分项,并非实质性要求,是合理的。不存在贵公司所称的“设立门槛,来限制外地潜在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情形。
因此,质疑事项7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2、4、5、6、7不成立,质疑事项1、3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商采购人同意,决定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后,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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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五期学生公寓床采购(GXZC2023-G1-000988-GLJC)质疑答复函(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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