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化工集团研究所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科技项目试验用原材料采购
金额
21.00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化工集团研究所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科技项目试验用原材料采购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化工集团研究所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科技项目试验用原材料采购。
1.2项目概况:通过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的研究,目前已掌握了甜菜碱起泡剂的室内配方及工艺,急需开展中试生产研究,确定出生产工艺参数。为了及时、快速、规范的采购起泡剂中试生产的原材料,油田化学剂研究所需要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来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5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化学剂分公司或以甲方通知地点为准。
1.6选商控制金额:20.9(含税)。
项目单位: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资质要求:
2.2.1“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4.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2.5“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6其他要求:
2.6.1潜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谈判,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的谈判。
采购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4年5月18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在“公开谈判”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如未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三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
3.3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5如遇到标书费重复支付或误扣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联系人:
杜佳璐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1933312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22
公告附件:
2024-HG-F028公告附件_1715939410099.docx
附件:
化工集团研究所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科技项目试验用原材料采购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化工集团研究所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科技项目试验用原材料采购。
1.2项目概况:通过抗盐型泡沫辅助减氧空气驱用起泡剂的研究,目前已掌握了甜菜碱起泡剂的室内配方及工艺,急需开展中试生产研究,确定出生产工艺参数。为了及时、快速、规范的采购起泡剂中试生产的原材料,油田化学剂研究所需要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来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5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化学剂分公司或以甲方通知地点为准。
1.6选商控制金额:20.9(含税)。
项目单位: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资质要求:
2.2.1“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三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4.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2.5“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6其他要求:
2.6.1潜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谈判,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的谈判。
采购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4年5月18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在“公开谈判”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如未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三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
3.3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5如遇到标书费重复支付或误扣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联系人:
杜佳璐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31933312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22
公告附件:
2024-HG-F028公告附件_171593941009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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