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专项债劵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定点采购D[20220706]-0001号
2.项目名称:专项债劵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JLCR2022-CG20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数量:5家企业
6.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按照实际采购金额为基准)
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8.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9.服务期限:2年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具有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标段,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三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延边州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联 系 人:全世勋
联系方式:1850443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方式: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峰
电 话:18843339002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