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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DL401(21-SC002) 5G毫米波组网研究与试验项目-5G毫米波组网与应用租赁询价结果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07-05 15:14:05 | |||||
DL401(21-SC002) 5G毫米波组网研究与试验项目-5G毫米波组网与应用租赁采购 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DL401(21-SC002) 5G毫米波组网研究与试验项目-5G毫米波组网与应用租赁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B-04-04C-2021-D-A10465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唱价时间:2021年06月21日09时30分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08日24时00分,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人:朱啟承 电话:13536970972 传真:020-83766999 电子邮箱:zhuqc@gcbidding.com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