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已经批准。招标业主为射阳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 标 人:射阳县教育局。
1.2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
标段名称: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
1.3 项目地点:射阳县盘湾境内。
1.4 项目规模:教学楼五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约为3304平方米;食堂混合结构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578平方米。
1.5 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通过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程现场勘察及地质勘察、工程建筑施工图(含内外装饰)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室内外综合管线设计、消防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其他施工图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如有);工程概算;同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项目总体控制与施工现场配合;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严格控制项目造价,设计估算全面、合理且严禁超过批复估算。
1.6 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及所有施工图设计】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排定具体出图时间安排。本项目图审部门等政府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7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工程施工中标价×2.5%(且中标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全部设计等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加固改造后满足相应用途使用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改造部分符合学校教育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设计内容的资格条件(如勘察、装饰、消防等),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分包单位应经招标人确认备案。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业绩要求:/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5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2.6 项目设计组成员要求:
2.6.1 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余项目组成员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备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执业资格人员各不少于1人。
2.6.2 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注册证书,设计组成员之间不可兼任。
2.6.3 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2.7 其他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0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8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设计。招投标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设计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将被终止合同,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
3、费用支付办法
3.1、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0.2万元。
4.2 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
账 户: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536558208403
4.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5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在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7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 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公告发布:
8.1.1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4日
8.2 招标文件发售:
8.2.1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4日
8.2.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8.2.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材料;④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49100815@qq.com)。
8.2.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收款账户为: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开发区支行;账号: 53655820840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8.2.5 其他有关事项
注:请报名单位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教育局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联系人:薛肖丰
联系电话:135125833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联系人:黄俊
联系电话:0515-82307666
1、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 标 人:射阳县教育局。
1.2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
标段名称:射阳县盘湾实验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食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
1.3 项目地点:射阳县盘湾境内。
1.4 项目规模:教学楼五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约为3304平方米;食堂混合结构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578平方米。
1.5 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通过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程现场勘察及地质勘察、工程建筑施工图(含内外装饰)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室内外综合管线设计、消防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其他施工图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如有);工程概算;同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项目总体控制与施工现场配合;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严格控制项目造价,设计估算全面、合理且严禁超过批复估算。
1.6 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及所有施工图设计】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排定具体出图时间安排。本项目图审部门等政府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1.7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工程施工中标价×2.5%(且中标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全部设计等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县、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加固改造后满足相应用途使用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改造部分符合学校教育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设计内容的资格条件(如勘察、装饰、消防等),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分包单位应经招标人确认备案。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业绩要求:/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5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2.6 项目设计组成员要求:
2.6.1 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余项目组成员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备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执业资格人员各不少于1人。
2.6.2 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注册证书,设计组成员之间不可兼任。
2.6.3 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
2.7 其他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0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8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设计。招投标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设计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将被终止合同,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
3、费用支付办法
3.1、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0.2万元。
4.2 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
账 户: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536558208403
4.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4.5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在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7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 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公告发布:
8.1.1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4日
8.2 招标文件发售:
8.2.1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4日
8.2.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8.2.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材料;④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49100815@qq.com)。
8.2.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收款账户为: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开发区支行;账号: 53655820840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8.2.5 其他有关事项
注:请报名单位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教育局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联系人:薛肖丰
联系电话:135125833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联系人:黄俊
联系电话:0515-8230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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