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管道外检测质量抽查与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19时 16分
25秒
一、概述
本项目通过开展管道外检测工作,对管道外防腐层破损、阴极保护不达标、杂散电流干扰等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是公司管道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管道外检测现场测试方法和过程直接影响检测效果和腐蚀风险的识别,数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为保证外检测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需开展管道外检测质量抽查与数据分析工作,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抽查,对检测过程数据和成果进行审查与评估,规范现场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对于外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腐蚀风险,进一步开展现场复核与分析,调查和确定问题原因和腐蚀风险,提出针对性的整改与治理措施。项目资金渠道为定额维修费,在《关于下达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管道业务管网设施保护费及定额维修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管道函〔2024〕8 号)中列支。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如有)
供应商须具有管道腐蚀控制相关的任意资质证书。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4 信誉要求
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如有)
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管道外检测、杂散电流专项调查、阴保问题排查等管道完整性检测类似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6 人员要求(若有)
2.6.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国际腐蚀工程师协会(NACE)或材料性能与防护协会(AMPP)颁发的CP3及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网上查询证明),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1项管道外检测、杂散电流专项调查、阴保问题排查等管道完整性检测类似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
3)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及技术服务项目验收文件扫描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服务方签字。
(3)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以上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6.2项目团队要求
响应人应承诺提供的外检测数据分析和评价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提供承诺书)。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16日 16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10日 17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05月16日 16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05月16日 17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上海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徐航
联系电话:15143186600
电子邮件:xuhang02@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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