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泉宏莆招[2021]08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边村农业观光园景观步道(西侧)工程(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3家单位:福建烜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创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北高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18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提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三个月内(含当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1月17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元整(¥18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10.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需单独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标活动承诺书及人员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江边村民委员会;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994625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人: 小章 电话:1865949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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