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服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zz-202301zc-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杨洋0718-82438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恩施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服务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18:58|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恩施州州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Z-202301ZC-00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2-2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五项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
变更前:
3
报价要求
★协助办理1件行政复议案件(含以州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最高报价不超过3800元;代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最高报价不超过3800元;出具1份法律意见书,最高报价不超过1000元。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一个年度内供应商承担行政复议辅助性法律服务和提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结算总金额不超过4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和案件办理,但费用不再支付。
更正为:
3
报价要求
★协助办理1件行政复议案件(含以州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最高报价不超过3800元;代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最高报价不超过3800元;出具1份法律意见书,最高报价不超过1000元。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响应此项时需要就协助办理1件行政复议案件(含以州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及出具1份法律意见书分别予以报价,且一个年度内供应商承担行政复议辅助性法律服务和提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和案件办理,但费用不再支付。
3、更正日期:2023-02-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 2023年3月7日9:00止;
原定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3年3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以原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
联系方式:0718-8420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8-8243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洋
电   话:0718-82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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