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称: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项目
公示编码:GDDYLYCGGS2022083003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2-08-31 00:00:01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2-09-02 23:59:59
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项目【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为在用室分,本项目需支付电费。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同意提供中山市小榄镇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内的位置给我公司安装无线设备,并提供电力给我公司室分用电使用。原合同为无限期合同,双方达成续签新的协议:协议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共60个月,电价定为0.8元/度(原协议价1.1元/度)。业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为在用室分,本项目需支付电费。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同意提供中山市小榄镇文化路71号文化产业基地内的位置给我公司安装无线设备,并提供电力给我公司室分用电使用。原合同为无限期合同,双方达成续签新的协议:协议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共60个月,电价定为0.8元/度(原协议价1.1元/度)。业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电话:【0760-88866818】
邮箱:【/】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8号】
邮编:【528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