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dhz-2023-zfcg-0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8997902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或盖完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79624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DHZ-2023-ZFCG-04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12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123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2)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
2、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其中:(1)原有装饰装修拆除工程。(2)新建隔墙;轻钢龙骨隔墙;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质保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或盖完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796248@qq,com)
方式: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经办人提供公告资格要求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要求资料送到指定获取地点或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审核通过后售卖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0991-5281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联系方式:郑工1899790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991-528167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或盖完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79624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DHZ-2023-ZFCG-04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12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123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2)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
2、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部分楼层墙面粉刷、地砖修补、走道吊顶更换及节能灯具更换等项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其中:(1)原有装饰装修拆除工程。(2)新建隔墙;轻钢龙骨隔墙;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质保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或盖完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796248@qq,com)
方式: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经办人提供公告资格要求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要求资料送到指定获取地点或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审核通过后售卖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0991-5281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联系方式:郑工1899790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991-528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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