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43.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d-01-gc2024117
预算金额43.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769-230988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0757-82574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采购编号JRD-01-GC2024117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43.7263 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一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 2024年11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预估采购金额(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最高费率(%)

保证金(万元)

镇区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2024年174.5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

43.7263

100

1

麻涌

(二)采购范围:按单价2.50元/Wp,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满足本工程的相关的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上述项目的并网光伏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低压交流电缆、并网柜、光伏支架、电缆桥架、运维通道等。

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辅材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不得以采购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采购方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便于运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以及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提供的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需负责工程采购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包含协助发改备案和供电报装手续办理)和验收,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三)报价有效性: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五)结算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供应商响应费率为X%时,工程结算总价=2.50元/Wp×实际装机容量(Wp)×供应商响应费率(X%)。

(六)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七)计价依据: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预算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设备〔2015〕16号)。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

4)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中无体现则参考施工期间的市场价。

6)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如需发生政府规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

7)若发生青苗及绿化补偿、沿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通信线路拆除补偿、各类市政管道拆除补偿等费用时,承包人依据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谈判,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据实结算,不计入结算总价下浮范围。具体要求:1)赔偿范围:包括电力设施保护区可能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竹子、农作物砍伐补偿、花场苗圃迁移、架线跨越鱼塘时损失的渔产赔偿、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的青苗赔偿、森林植被回复赔偿等,以及其它没有列明但属于赔偿开支范围的赔偿工作。2)赔偿费用按照实际征赔发生额,承包人凭借合法有效的开支凭证与发包人进行按实结算。合法有效的开支凭证是指:①支付给政府部门或集体的费用,要求出具由政府部门或集体单位开出的发票、行政事业性收据及双方签订的协议(需包含赔偿内容明细、标准等关键要素)等;②支付给农民个人的赔偿费用,应提供包括协议(需包含赔偿内容明细、标准等关键要素)、农民收据(加盖手指膜)、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内的资料凭证。提供给发包人作为按实结算的凭证均要求为原件,复印件无效(身份证复印件除外)。3)关于发票和税金的约定:承包人提供赔付的凭证,并开具相应的收据给发包人,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按实结算,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开具发票的,则承包人负责开票,所发生的税金由发包人承担。

8)台风抢修项目结算标准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台风抢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7年版)》(南方电网定额〔2017〕11号)。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八)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承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成交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5%。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

6)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建设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建设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7)因成交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成交人除应按建设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建设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8)成交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成交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成交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建设方有权责成成交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建设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成交人自身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如成交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成交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成交人原因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具有以下①、②其中一种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别五级或以上资质

3

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4091117000020240914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文件下载

1)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费转账凭证及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基本户)、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接收电子发票邮箱)。

以上资料供应商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

5.2本项目收取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本项目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1收款单位: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纳税识别号:9144060575365114XK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4银行账号:44504001040005786

5联行号:103588050101

5.3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采购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采购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标段)报价。

(二)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0911170000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090000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响应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0919090000

开启地点: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20240919

谈判注意事项: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被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原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则须回传最终报价表、无须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最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57-82574687(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78373045@qq.com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出后三天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横塘路10号玉兰花园办公楼8栋401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

邮编: 523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 郑工

联系人:黄工/关工

电话:0769-23098852(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0757-82574654/13316258204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2)投诉书(模板)

 

采购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0911

 

 


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XXXX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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