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丛先生0416-85680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840441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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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9-28 17: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高速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场区占地面积约121亩,北侧场区拟用于车辆救援场地,本期拟建物资储备棚1座,门卫1处,南侧场区拟用于实训基地,本期拟建综合办公楼1座,体能训练馆1座,相关综合用房、水泵房及门卫等各1处,总建筑面积7245.14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8500平方米,砂石路面27975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设计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包含电力、电信管网等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336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231030日~20231120日,施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493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的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完成过1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近5年(指验收时间<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非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20189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施工。

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担任过1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9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9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 3 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9  28 日至 2023  10  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楼408室)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iXRjipB4kXi,下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如授权代理人获取,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建筑工程企业查询后的企业数据>企业详情>企业资质资格(至少包括:资质类别、资质证书号、资质名称、发证日期、发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LNCT374-2023+单位名称)

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0  19  10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00 分至 10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街道小边外

邮政编码:121000

人:先生

   话:0416-8568030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

邮政编码:110005

人:李先生

   话:15840441055

   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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