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仁和区财政局申报2019-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中介机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411201900020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老师028-86582286
标书截止时间2019/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30
公告正文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仁和区财政局申报2019-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中介机构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11201900020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16 15:19 |
采购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联系方式:吴老师,0812-290405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幢8楼31号,联系方式:彭老师,028-8658228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812-290405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报名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三、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0-17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0-2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0 月17日至 2019 年 10月2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地址)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可以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0-30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0-30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9楼37-39号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中心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0-30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9楼37-39号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中心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磋商保证金的递交:人民币伍仟元整; 2、交款方式(二选一): (1)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外,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科支行 银行账号:22821401040010750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14时00分(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银行出具保函 1)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按包号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号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磋商有效期后三十日)、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 2)保函原件应在2019年10月30日14时00分之前现场送达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14时00分之后送达的保函将被拒绝接收。 送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8楼31号。 联系电话:028-86582286 注:1、转账请注明“ Χ Χ Χ (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本项仅供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磋商保证金使用)。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磋商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银行保函时供应商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金融服务 |
行业划分 | J69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40万元/每个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每个项目,2、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3、监督投诉部门:仁和区财政局 电话:0812-2914138。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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