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峰峰集团铁路煤炭运输抑尘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文雅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0
公告正文

峰峰集团铁路煤炭运输抑尘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本项目峰峰集团铁路煤炭运输抑尘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铁路煤炭运输抑尘是通过向煤炭表面喷洒抑尘剂,形成固化层从而有效防范煤炭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的过程。北京路局要求煤炭铁路运输抑尘坚持“谁装车、谁负责”原则,实施装车源头抑尘,煤炭运输单位(托运方)要将与有资质的抑尘单位签订的煤炭抑尘喷洒协议交货运中心备案,否则视为不具备煤炭运输条件。

2.2项目地点:邯选、马选、羊二作业站、羊东矿、九龙矿、孙庄作业站、梧桐庄矿、万年矿。

2.3服务范围:对峰峰集团八个厂矿抑尘站点(邯选、马选、羊二作业站、羊东矿、梧桐庄矿、孙庄作业站、九龙矿、万年矿)的抑尘工作,主要设备为抑尘喷洒设备系统及抑尘剂,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铁路“六达标”等相关文件规定。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保证峰峰集团铁路煤炭运输抑尘符合铁路部门及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抑尘剂具有通过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3)使用的抑尘设备、抑尘剂在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货运中心备案,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投标;

3.3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事业单位除外)(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01月12日09:00时至2022年01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购买流程:登录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查看最新采购项目→报名【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等待项目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购买磋商文件并通过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请以压缩包格式上传并备注单位名称)

4.3在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申请、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凭上海CA或河北冀中CA进行项目报名投标。CA办理有一定周期,未办理过CA的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上海CA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服务热线:021-962600;

河北冀中CA办理网址:http://www.jzbidding.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CA的作用为上传响应文件时使用,CA锁的办理不影响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4.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228339400137

请备注项目名称,仅接受基本账户缴纳,否则退回。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磋商,在线投递电子响应文件,远程开启解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0日09时30分,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单位应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地址:邯郸市高开区联纺东路588号

联系人:武城亮

电话:0310-2757161

峰峰集团招标办:孙广明

联系电话:0310-5629761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联系人:江文雅

电话:0311-66565369 13803213724

,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邯郸市,石家庄,邯郸,上海,0311-,03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