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特运高殿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液冷超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金额
168.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宏瑜159808777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特运高殿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液冷超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MJXM2024008特运高殿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液冷超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68.20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特运高殿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液冷超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预算:168.208万元,项目内容:在特运高殿加油站内采购安装12枪充电基础设施,配置一台720kW液冷充电机,一台800kVA箱式变压器,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充电机(液冷)、管道、电缆、桥架、充电桩及外线电力接入等相关配套安装工作。中标人负责上述充电桩设备的采购运输、现场调运、土建施工、安装启动、操作、调试和运转测试及运行技术指导服务等。本项目属于采购(货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以上序号5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05-17 08:30:00】到【2024-05-23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200元;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到代理机构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6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4年06月06日上午09:30:00]之前提交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0号B座404室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6-06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0号B座404室开标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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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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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湖滨南路226号滨南公交综合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06018023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0号B座404室
联系人:黄宏瑜、傅小姐(售标书)
联系电话:15980877714、18750041817(售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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