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工作提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元旦、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明显增多。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现作如下提示。
一、集体聚餐要申报。农村办理“红”“白”喜事聚餐要申报,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白酒生产经营者、菜单、承办厨师、使用的燃料名称等内容向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聚餐场所要卫生。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舍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三、厨师身体要健康。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采购食品要查验。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不采购、使用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
五、饭菜要烧熟煮透。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危险物品要收好。醇基燃料要专人管理,非食品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引发安全事故。
七、少喝酒,莫浪费。不采购、饮用来路不明的白酒,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文明聚餐,不要酗酒;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
八、发生问题要报告。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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