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3-g3-991054-jgjd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锐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林丰仪18177005761
公告正文
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质疑答复函
提交意见供应商基本信息
提交意见供应商:广西锐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丰仪 联系电话:18177005761
贵公司提交关于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3-G3-991054-JGJD)的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今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二、综合评分法 3 商务分 3.1 信誉分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二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一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查询资质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1)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或以上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 200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27000)、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认证证书的,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证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每有一项得1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二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一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5)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一级的,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二级的,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三级的,得1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6)投标人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0.5分;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4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1分;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答复:由于本项目是对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需要潜在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及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对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硬件故障的及时定位及修复,系统信息安全漏洞的发现、处置及修补等有丰富快速的处理经验,故本项目需要该行业领域具备对应专业能力的优质供应商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对于潜在供应商的专业性要求是从具体业务出发的,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且以上评分标准仅作为潜在供应商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 售后服务的评定标准之一,并未将以上评分标准要求作为资格条件,评审因素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排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综上,《二、综合评分法 3 商务分 3.1 信誉分》的设定是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故,质疑事项不成立,不采纳修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答复日期:2022年10月17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pdf
410.2 KB
质疑答复函
提交意见供应商基本信息
提交意见供应商:广西锐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丰仪 联系电话:18177005761
贵公司提交关于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3-G3-991054-JGJD)的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今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二、综合评分法 3 商务分 3.1 信誉分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二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一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查询资质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1)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或以上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 200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27000)、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认证证书的,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证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每有一项得1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5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二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一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5)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一级的,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二级的,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三级的,得1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6)投标人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0.5分;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4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1分;具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级认证证书资质的,得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答复:由于本项目是对南宁市智能公交电子站牌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需要潜在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及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对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硬件故障的及时定位及修复,系统信息安全漏洞的发现、处置及修补等有丰富快速的处理经验,故本项目需要该行业领域具备对应专业能力的优质供应商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对于潜在供应商的专业性要求是从具体业务出发的,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且以上评分标准仅作为潜在供应商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 售后服务的评定标准之一,并未将以上评分标准要求作为资格条件,评审因素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排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综上,《二、综合评分法 3 商务分 3.1 信誉分》的设定是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故,质疑事项不成立,不采纳修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答复日期:2022年10月17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pdf
410.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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