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黔江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具备安装条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报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项目名称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法人: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3.建设规模及内容:约300米围墙(详见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
5.最高限价人民币214,007.15元。
三、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中介组织及个人报价。
四、技术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报价方式
(一)实行全费用清单单价报价方式;
(二)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报价总金额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各潜在投价人自行承担项目漏项风险。
六、比选方式
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三家有效报价进行比选,报价最低者中标,不满足三家报价单位,需二次挂网。
履约担保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验收方式
完成施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九、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完成竣工结算。
十、付款方式
完成结算审核后,凭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扣3%质保金(期限为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无息全额退还。
十一、报价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17时前,将盖公章后的报价表(详见附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发至我司指定邮箱。盖章原件可于2023年8月30日前密封邮寄我司。
附件:1.全费用报价清单
2.施工合同
监督人:龚春艳
监督电话:02379231666
联系人:夏 欣
联系电话:02379235655
指定邮箱:979484@qq.com
收件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全费用报价清单
报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方: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工程内容:围墙总长298米,建设高度2米,墙身厚度0.2米,有坡度位置采用混凝土实心砖找平,墙身采用混凝土空心砖砌筑,3米-3.5米设置构造柱,构造柱尺寸0.2米×0.3米,构造柱采用空心砖砌筑(C15砼灌孔),墙顶使用混凝土实心砖在墙身内外各扩出0.1米,然后C15砼压顶,再安装0.4米宽度树脂瓦,增加螺栓锚固;墙面采用M7.5砂浆抹灰,满刮腻子,喷涂乳胶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三、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工作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通讯线路接口。
3.协助承包人处理现场、周边关系及其他有关事宜。
4.提供本工程需要的图纸及相关文件。
(二)承包人工作
1.开工5天内提供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表。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内如需修便道,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并承担费用。
3.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4.按地方政府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
5.如损坏施工场地外的一切青苗、构筑物、管线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未按图施工部分不予计量。
7.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询价函质量要求,符合全费用报价清单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方可入场。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若造成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及说明等有关资料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2日内审查确认。
(二)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六、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二)验收要求
1.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未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时,承包人不得自行验收,同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该单项工程不予计量。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发包人需承认竣工日期。
七、安全施工
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施工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已纳入报价中,承包人未认真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相应费用。
八、竣工验收
工程整体施工完成,竣工资料制作完成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请验收,发包人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九、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完成竣工结算。
(二)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凭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扣3%质保金(期限为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无息全额退还。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承包人应赔偿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费用按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以此累计计算。如该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返工三次仍未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它
(一)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工程不得自行分包。
(二)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000.00元,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二、补充条款
(一)发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
(三)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偿还给民工。
(四)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如在相关检查中发现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整改,如承包人整改两次仍不达标,或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其发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如在施工过程中被区级以上相关部门批评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五)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退出机制:工期、质量若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出。
十三、未尽事宜
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形成的协议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2023年 月 日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黔江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具备安装条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报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项目名称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法人: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3.建设规模及内容:约300米围墙(详见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
5.最高限价人民币214,007.15元。
三、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中介组织及个人报价。
四、技术要求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报价方式
(一)实行全费用清单单价报价方式;
(二)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报价总金额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四)各潜在投价人自行承担项目漏项风险。
六、比选方式
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三家有效报价进行比选,报价最低者中标,不满足三家报价单位,需二次挂网。
履约担保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验收方式
完成施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九、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完成竣工结算。
十、付款方式
完成结算审核后,凭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扣3%质保金(期限为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无息全额退还。
十一、报价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17时前,将盖公章后的报价表(详见附件)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发至我司指定邮箱。盖章原件可于2023年8月30日前密封邮寄我司。
附件:1.全费用报价清单
2.施工合同
监督人:龚春艳
监督电话:02379231666
联系人:夏 欣
联系电话:02379235655
指定邮箱:979484@qq.com
收件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全费用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合价 | |||||||
市政工程 | ||||||||
1 | 010401010001 | 水泥空心砖柱(C15砼灌孔) | [项目特征]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水泥空心砖 2.柱类型:砖柱 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5.0水泥砂浆 [工作内容] 1.砂浆制作、运输 2.砌砖 3.刮缝 4.材料运输 | m3 | 32.04 | |||
2 | 010401005001 | M5.0水泥砖空心砖墙砌筑 | [项目特征]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水泥空心砖墙 2.墙体类型:外墙 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5.0水泥砂浆砌筑 [工作内容] 1.砂浆制作、运输 2.砌砖 3.刮缝 4.砖压顶砌筑 5.材料运输 | m3 | 87.04 | |||
3 | 010401003001 | 实心砖墙 | [项目特征]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实心砖墙 2.墙体类型:外墙 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5.0水泥砂浆砌筑 [工作内容] 1.砂浆制作、运输 2.砌砖 3.刮缝 4.砖压顶砌筑 5.材料运输 | m3 | 17.4 | |||
4 | 010507007001 | 压顶C25零星混凝土 | [项目特征] 1.构件的类型:围墙压顶 2.混凝土种类:自拌混凝土 3.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工作内容] 1.模板及支架(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2.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 m3 | 8.14 | |||
5 | 011201001001 | 墙面一般抹灰 | [项目特征] 1.墙体类型:砖墙 2.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水泥砂浆抹面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砂浆制作、运输 3.底层抹灰 4.抹面层 | m2 | 1193 | |||
6 | 011406001001 | 外墙面乳胶漆 | [项目特征] 1.基层类型:抹灰面 2.腻子种类:普通腻子 3.刮腻子遍数:2遍 4.油漆品种、刷漆遍数:乳胶漆2遍,颜色待定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刮腻子 3.刷防护材料、油漆 | m2 | 1193 | |||
7 | 010901001001 | 树脂瓦 | [项目特征] 1.瓦品种、规格:详设计 2.粘结层砂浆的配合比:详设计 3.其他:成品树脂瓦,射钉固定 [工作内容] 1.砂浆制作、运输、摊铺、养护 2.安瓦、作瓦脊 | m2 | 227 | |||
8 | 011701002001 | 双排脚手架 | [项目特征] 1.搭设方式:人工搭设 2.搭设高度:详设计 [工作内容]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搭、拆脚手架、斜道、上料平台 3.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 m2 | 298 | |||
9 | 总价报价(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元 |
报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方:重庆市黔江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黔江储备库围墙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基地
工程内容:围墙总长298米,建设高度2米,墙身厚度0.2米,有坡度位置采用混凝土实心砖找平,墙身采用混凝土空心砖砌筑,3米-3.5米设置构造柱,构造柱尺寸0.2米×0.3米,构造柱采用空心砖砌筑(C15砼灌孔),墙顶使用混凝土实心砖在墙身内外各扩出0.1米,然后C15砼压顶,再安装0.4米宽度树脂瓦,增加螺栓锚固;墙面采用M7.5砂浆抹灰,满刮腻子,喷涂乳胶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三、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工作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通讯线路接口。
3.协助承包人处理现场、周边关系及其他有关事宜。
4.提供本工程需要的图纸及相关文件。
(二)承包人工作
1.开工5天内提供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表。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内如需修便道,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并承担费用。
3.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4.按地方政府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
5.如损坏施工场地外的一切青苗、构筑物、管线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未按图施工部分不予计量。
7.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询价函质量要求,符合全费用报价清单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方可入场。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若造成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及说明等有关资料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2日内审查确认。
(二)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六、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二)验收要求
1.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未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时,承包人不得自行验收,同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该单项工程不予计量。
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发包人需承认竣工日期。
七、安全施工
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施工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已纳入报价中,承包人未认真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相应费用。
八、竣工验收
工程整体施工完成,竣工资料制作完成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请验收,发包人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九、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完成竣工结算。
(二)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凭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扣3%质保金(期限为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无息全额退还。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承包人应赔偿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费用按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以此累计计算。如该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返工三次仍未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它
(一)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工程不得自行分包。
(二)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000.00元,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二、补充条款
(一)发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
(三)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偿还给民工。
(四)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如在相关检查中发现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整改,如承包人整改两次仍不达标,或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其发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如在施工过程中被区级以上相关部门批评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五)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退出机制:工期、质量若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出。
十三、未尽事宜
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形成的协议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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