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台镇梧桐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hc-2024-013
预算金额9.68万元
招标公司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徐所长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志远18110320512
中标公司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TLHC-2024-013
二、项目名称:石台镇梧桐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302、303、304室
成交金额:9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子张路;13966102710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海湾广场1栋1406室;1811032051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子张路
联系人:徐所长
电话:139661027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海湾广场1栋1406室
联系人:杨志远
电话:18110320512
二、项目名称:石台镇梧桐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302、303、304室
成交金额:9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石台镇梧桐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竣工结算审核工期;每月施工总承包单位报进度后7日内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并出具核定报告书;单个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结算相关资料后9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子张路;13966102710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海湾广场1栋1406室;1811032051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子张路
联系人:徐所长
电话:139661027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海湾广场1栋1406室
联系人:杨志远
电话:181103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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