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YDCTF20180718:云南省智慧法援项目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智慧法援整体信息化工作平台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电子案卷库系统案件质量评估系统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系统案件承办监督系统法律咨询业务平台法律援助数据规范和法律援助数据中心与司法部法援平台对接法律援助系统法律援助信息化法律援助案卷电子化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案卷质量评估系统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互联网的操作平台案件监督系统12348来电咨询业务系统来访咨询业务系统网上咨询业务系统法律服务网各项咨询业务系统数据整理数据搜索系统数据报表系统多种数据可视化视图决策辅助业务智能化法律援助平台软件功能实现维护保障系统解决方案平台未来发展规划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管理后台关系型数据库SQLServer服务器组件主体系统平台虚拟机报表数据应用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应做到7x24连续不间断地运行系统资源的耗尽而停机系统维护方案高并发大容量处理定位数据处理动态数据统计安全评估检查加固操作日志记录功能操作系统数据交换系统事件对象访问法律援助案件流程系统补贴核定数据综合查询系统案件听庭管理系统专家同行评估系统法官评估系统数据报表生成系统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数据中心统一接口服务纸质案卷程序自动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旁听庭审现场来访咨询网上咨询管理数据中心建设相关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的接入数据整合数据中心模型层的扩建数据装载数据共享服务数据接口服务信息资源深入挖掘实时监控各业务专题分析综合运行分析综合信息查询综合报表中心数据服务外围系统服务总线服务注册服务检索服务监控数据全面对接开发应用软件技术服务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集成方案协调系统软件硬件免费升级新版本的升级调试系统部署测试报告系统培训技术标准整体平台需求分析报告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报告安装集中培训服务技术路线实用性安全性系统稳定性系统文档代码规范注释说明框架设计数据库物理逻辑设计技术选型报告发布报告软件用户使用手册操作文档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ctf20180718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省司法厅
招标联系人凎红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梅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南省智慧法援项目建设
(项目编号:YDCTF20180718)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智慧法援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条件。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司法厅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省智慧法援项目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并请各家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相关内容,按照要求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YDCTF20180718。
2.项目名称:云南省智慧法援项目建设。
3.预算金额:¥450000.00元。
4.项目实施要求如下:
4.1项目完成期:业主指定时间内完成。
4.2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司法厅。
4.3采购内容: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电子案卷库系统,案件质量评估系统,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系统,案件承办监督系统,法律咨询业务平台,云南省法律援助数据规范和法律援助数据中心,与司法部法援平台对接等(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磋商要求: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该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否决其磋商申请。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7.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召开时间:
8.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4时00分至14时30分。
8.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4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8.3磋商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4时30分。
9.磋商会议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15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须出席项目磋商会议。
10.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其他要求:
11.1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无需此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1.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11.3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磋商。
11.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云南省司法厅、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云南省司法厅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
联 系 人:凎红梅
联系方式:(0871)64181522
1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邮政编码:650224
联 系 人:闫梅、沈灿
联系电话:(0871)63335681转7115、7116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银行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1、项目概述
1.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重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案件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行政给付服务时间要求越来越短,最近各级政府又提出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但是目前,云南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工作从省级到各地市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虽然目前已有功能强大的面向公众的微信平台用于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和在线申请法律援助,但基于目前全省运用的司法部法律援助系统无法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还未实现全面普及使用,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和咨询的后台业务处理工作无法响应移动端门户所带来业务需求。因此,进一步提高全省的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强化法律援助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和质量,都需要建立面向云南全省的法律援助整体信息化业务平台。
1.2、总体建设目标
在云南省法律援助信息化总体建设框架的指导下,基于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法律援助案卷电子化和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三个主要的建设方向,依托于政务云网络,搭建云南省法律援助的整体信息化平台。平台需要整合云南省法律援助的各种信息资源,建设满足于各项工作要求的信息系统。在数据上向上和司法部法律援助平台有效对接,同时实现和省内其他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在业务上实现对法律援助所有业务工作的全面覆盖;在使用人群上涵盖了省、地州、区县和基层乡镇的四级网络系统;在功能设计上更多地引入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先进技术,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
具体在业务功能实现方面,有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一是在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方面,进一步梳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流程,整理形成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标准,并实现法律援助整体工作全面基于线上无纸化的工作环境。
二是在法律援助案卷电子化方面,通过与快速扫描设备的运用整合,实现法律援助案卷的全面电子化存档。实现对电子案卷的有效管理和通过良好的可视化界面实现对电子案卷的阅读,实现线上借阅审批流程。
三是在案件质量评估方面,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设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案件评估分配系统、建设案件质量评估系统和全面的案件质量调查反馈系统,使其与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良好融合,发挥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运用价值,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的闭环管理流程。
1.3、总体建设概况
1.3.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云南省智慧法援整体信息化工作平台。
1.3.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
(一)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涵盖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直至补贴发放和法律援助文书制作的整个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数据查询功能的核心业务系统。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算法,实现律师指派,案件结案等繁杂业务工作的计算机辅助。
(二)电子案卷库系统。满足在案件承办环节由承办律师来将纸质案卷材料通过扫描上传的方式制作电子案卷和在结案审查环节制作电子案卷。电子案卷支持统一的材料目录,也支持由承办律师根据具体个案情况来定制材料目录。图片的采集支持扫描仪、手机拍照等多种方式。
(三)案件质量评估系统。建立全方位的案卷质量评估系统,涵盖专家同行评估、受援人满意度评价、法官评价、系统程序评估和援助中心的旁听庭审五个评价维度。各评估人可以根据评估细则通过方便的途径进行案件承办情况的评价,最终形成案件质量评估的总评。
(四)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系统。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互联网的操作平台,主要包含承办律师的文书接收,案件承办,电子案卷制作和结案反馈等相关功能。
(五)案件承办监督系统。在援助中心端,通过案件监督系统可以具体了解每个承办单位和每名承办律师的当前案件办理数量,以及每个案件当前的办理状态,对于律师长期没有跟进的案件能提醒工作人员对律师进行催办。
(六)法律咨询业务平台。主要包括对12348来电咨询业务系统的整合,开发来访咨询业务系统,对接网上咨询业务系统以及对接公共法律服务网等各项咨询业务系统。
(七)云南省法律援助数据规范和法律援助数据中心。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业务实际,编制统一的云南省法律援助数据标准规范,进行数据汇集和数据整理,形成法律援助各项业务的元数据和集中存储。可根据相关接口提供给外部系统可控的数据共享服务。数据中心也包含了各项业务数据可信赖的数据搜索系统、数据报表系统,以及基于大数据设计思路的多种数据可视化视图、决策辅助和业务智能化。
(八)与司法部法援平台对接。与司法部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数据全面对接;并实现全省所有法律援助业务数据的上报流转。
1.3.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平台建设规模为:
满足全省自省级法援、地市法援、县区法援和基层司法所法援的全面使用,数据容量大约150家援助机构、1000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满足全省法律援助律师登录进行案件承办使用。数据容量大约为3000名援助律师。
业务数据方面满足全省每年10万法律援助案件和30万件各类法律咨询。
2、总体要求
2.1、对磋商申请人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实施方案需包括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总体架构、软件功能实现、项目实施、维护保障等各方面的内容。由于项目中涉及到与司法部法律援助系统的数据接口,要求磋商申请人的软件方案须提出现实可行的技术解决办法。磋商申请人须充分考虑法律援助现实工作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供切实可行的系统解决方案和平台未来发展规划。
磋商申请人须充分了解法律援助中心的各项工作业务实际,包括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文书制作、数据报表、案卷归档、质量评估等具体工作,所提出的技术方案需可行有效,且具有相关同类用户的项目经验。
磋商申请人须充分考虑建设过程中需求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并保证后期维护及支持力量的足够投入。
2.2、技术开发平台要求
(一)系统应该支持多层构架,表现层、业务层、数据层可分开部署。
(二)管理后台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应用结构,用户无需安装除浏览器外的客户端即可正常访问。
(三)基于主机平台、数据平台和运行平台技术统一性和较低的后期技术维护难度的考虑,要求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均采用微软.NET技术开发,数据库采用关系型数据库SQL Server。技术开发平台的相关要求将作为合同附件以及项目验收的标准和依据,未采用招标要求的技术开发平台的,将被拒绝验收。
(四)采用XML、JSON等工业标准技术实现本系统和外系统间的数据交换。
(五)除服务器组件外,避免使用客户端组件(ActiveX,Java Applet等),以保障客户端兼容性。
(六)界面设计和功能块划分符合浏览者和业务的习惯,操作流程简单清晰,界面简洁明了、色彩搭配柔和;数据统计模块要求有个性化定制功能;具有针对不同功能模块的自定义界面功能和个性化定制模块,充分满足各部门的需求。
(七)用户界面能自动适应各类主流浏览器。
(八)系统须以政务云为基础网络环境。
2.3、项目部署需求
主体系统平台基于政务云为基础网络环境搭建,并实现与司法专网的对接,同时通过电子政务网与省司法厅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应用系统部署应满足虚拟机、物理机的承载环境,亦能满足虚拟机与物理机混合承载的应用部署模式。
2.4、系统接口及要求
做好与司法部法援平台的良好数据对接,基于司法部法援平台的数据标准,向司法部法援平台实时同步业务数据、流水数据、报表数据等相关数据。同时需要满足与其他外围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需求,保障平台各关系方的数据协同和开展相关业务,互联互通、双向访问。
2.5、稳定性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用户的任何正常操作及客户端的任何非正常操作均不应造成系统崩溃,即使本系统出现故障,也不会影响同一服务器上其他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应做到7x24 连续不间断地运行,不会因系统资源的耗尽而停机。所有系统维护工作都应支持在线操作,不因维护工作降低系统可用性。
2.6、性能要求
具有高并发大容量处理能力和定位数据处理能力:平均 50条/秒、峰值200条/秒;
在没有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网络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执行动态数据统计分析时,月统计业务的平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0秒,年统计业务的平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5秒;
首页访问平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秒;添加、修改、删除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秒;
最大并发用户数达到系统设计要求的并发用户数时,各事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过单用户平均响应时间的5倍。
2.7、安全性要求
应用系统提供商对系统的安全性(包含代码安全)负责,做好上线前及上线后应用系统漏洞扫描、安全评估、检查、加固等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应用系统提供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包含不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数据交换等各级登录事件、系统事件、对象访问等日志信息。
应用系统支持关键数据的存储加密、数据传输通道加密及相应冗余控制。
应用系统提供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密码管理、数据访问权限和功能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应用系统能有效防范恶意访问、攻击等安全功能,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能力。
所有核心数据只在资源共享网上运行,数据库与互联网隔离。
3、功能需求
3.1、功能招标清单
序号
子系统名称
主要内容
数量
备注
1
云南省法律援助信息化标准规范
软件支撑平台集成规范、数据中心运维管理规范、业务数据源规范
1
 
2
法律援助案件流程系统
案件办理完整流程
1
 
3
法律援助文书生成和打印
1
 
4
补贴核定
1
 
5
数据综合查询系统
1
 
6
法律援助报表中心(含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各地司法局相关数据报表)
1
 
7
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系统
所内指派、文书接收
1
 
8
律师承办过程反馈
1
 
9
案件评估结果反馈
1
 
10
案件承办监督系统
案件承办监督、提醒、终止
1
 
11
案件听庭管理系统
1
 
12
电子案卷库系统
电子案卷扫描、上传、制作系统
1
 
13
电子案卷管理和借阅系统
1
 
14
案件质量评估系统
程序评估系统
1
 
15
专家同行评估系统
1
 
16
法官评估系统
1
 
17
受援人满意度评价系统
1
 
18
案件质量评估汇总
1
 
19
法律咨询业务平台
12348来电咨询
1
 
20
现场来访咨询
1
 
21
网上咨询
1
 
22
来信咨询
1
 
23
云南省法律援助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整体框架
1
 
24
数据报表生成系统
1
 
25
数据决策分析系统
1
 
26
数据中心统一接口服务
1
 
27
与司法部法律援助平台的对接
与司法部法律援助平台的咨询、案件、报表等业务数据的对接
1
 

3.2、软件功能
3.1、标准规范建设
目前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尚未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和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通过建设云南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在归纳整理现有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实际的基础上,为今后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总体建设指导思想和规范、约束,有利于今后法律援助信息化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是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信息化整体推进和运维管理的需要,依据现有软件架构环境,制定软件支撑平台集成规范,数据中心运维管理规范和业务数据源规范三大体系。
3.2、法律援助案件流程系统
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流转和管理为主要功能,涵盖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文书生成直至补贴发放整个业务办理流程。在案件登记环节需要支持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来获取受援人的信息,减少人工录入。
受理审批结案流程——包括案件受理登记、初审、审批、指派、文书生成打印等功能,在一个完整的页面中统一登记、流转和呈现。不同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系统设定的权限分工进行各自相关操作。
文书生成和印章加盖——系统提供自动(默认)、手动两种文书选择,自动模式可根据案件类型自动匹配所需要生成和打印的文书。文书集成电子印章技术,援助案件在经过审批后,自动为部分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书加盖电子印章,保证彩色打印后能够直接打印红色印章。系统应自动识别文书类型,一键完成送达外网、送达打印等工作。
审查结案——在审查结案阶段,工作人员可以完整展开、查看、修改、补填律师在外网承办系统中所填入的信息。审查结案人员需要通过对审查结案表单的填写和选择,来检查案件是否符合结案标准,如果符合标准可以予以结案。
补贴核定——补贴的核定系统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自动生成补贴金额。
3.3、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系统
主要满足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互联网端对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记录回写和对相关证据材料的上传工作。
所内指派律师:对于援助中心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指定给具体的承办律师。
文书接收:承办律师可在外网接收所有案件文书,且文书加盖过电子印章,只能下载、打印,不能对文书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案件承办过程反馈:承办律师在每个办案环节结束后,可即时反馈办案内容和时间。
案件质量评估结果查看: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能够查看到对于已承办案件的质量评估结果,并且可以提起复评。
3.4、案件承办监督系统
案件指派后,援助中心可以在案件承办监督系统中看到每个律师和每个律师的具体承办案件数量情况,并且也可以查看每个案件当前的当前办理环节和每个案件的具体承办过程情况。对于超时未办理的案件,系统可提醒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的形式催办。系统能自动识别律师办案流程反馈的正常、异常行为,对经催办无效的异常行为,以系统内提醒待办的形式通知相应用户。同时案件承办监督系统通过与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融合,为案件质量评估中的程序评估部分提供参考数据。
3.4、电子案卷库系统
将法律援助的纸质案卷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制作成基于图片或PDF文件格式的电子案卷。电子案卷的制作一般可以由律师来援助中心结案时制作,或者由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案件结案归档时制作。电子案卷可以在授权后,可以进行PDF格式的文件导出,方便更多离线场合的备份、归档和利用。电子案卷的制作主要包括:
扫描和上传。将纸质案卷整本放入扫描仪中,通过本软件界面来控制扫描仪来完成扫描和上传等动作。扫描过程中无需人工干预;扫描完成后,程序会自动将扫描的图片上传到服务器中。
目录编排。系统根据援助中心标准化的案卷目录,提示工作人员输入对应的页码,保存后原始的电子案卷即制作完成。
检查核对。系统在制作完成后,自动进入电子案卷整理界面,由工作人员对制作完成的电子案卷进行核对。
3.6、案件质量评估系统
案件质量评估系统包括了五个方面的评估(评价)内容,分别是:程序自动评估、专家同行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旁听庭审。通过多个维度的案件质量评估,来综合客观反映一个案件办理的质量的情况,形成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抓手。
程序评估部分主要是根据律师进行案件承办过程的时间节点和律师相关材料的上传情况来对案件程序评估部分进行自动打分。
专家同行评估是由评估专家登录系统后,通过一边阅读电子案卷材料,一边进行打分评估的方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估。需要支持多种评估细则,需要支持初评和复评功能。
法官评价是将原先由律师提交给审判法官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意见征询表》移到系统中,通过法官在手机中对律师的办案情况进行评价。
受援人满意度评是将原先需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回访受援人,来了解承办律师的服务质量和办案满意度的工作,交由受援人独立在自己手机上通过完成问卷来完成。
3.7、法律咨询业务平台
系统整合了云南省整个面向公众的咨询系统的内部后台咨询回复功能和现场来访咨询的登记录入功能,可实现对于公众咨询业务的查询和解答,对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预受理。
12348来电咨询:可以登记和查看12348来电咨询数据,支持听取录音。
现场来访咨询:包括了来访咨询记录的录入功能,来访咨询记录的简单搜索和管理功能。录入功能基于身份证读卡器的使用,能够实现咨询人信息的秒速登记。
网上咨询管理:可以查看网上留言咨询的数据,并可以进行回复。
3.8、云南省法律援助数据中心
(一)数据中心建设:在此前的相关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业务系统的接入和数据整合。在对业务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完成数据中心模型层的扩建和数据装载,并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根据数据交换的需求,从下属事业单位中提取有关数据,针对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应的系统基础之上开发数据接口。并采用集中前置的方式,满足数据交换的要求。
(二)数据决策分析:利用全面整合的信息资源,决策分析系统实现现有业务的全面覆盖和深入挖掘,主要包含关键业务指标的实时监控、各业务专题分析、综合运行分析、跨业务的综合信息查询和综合报表中心等内容。
(三)数据接口服务:可通过数据服务的方式实现数据中心与外围系统的数据接口服务,利用服务总线实现服务注册、服务检索、服务监控,达到可配置方式实现数据接口服务。
3.9、与司法部法援平台对接
与司法部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数据全面对接,实现咨询、案件、报表等业务数据根据目前部里的数据标准进行对接。
4、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要求免费维护期为两年,免费维护期后每年的服务费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磋商申请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开发的系统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因磋商申请人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磋商申请人负全部责任。
要求中标单位承诺在项目实施期内,安排两名工程师现场调研、开发、实施,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必须是项目建设组成员。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更换前三个月必须通知并取得业主单位同意。
采购单位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磋商申请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或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采购单位需求的变动随时作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采购单位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
免费维护期内磋商申请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磋商申请人应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支持两种方式,服务响应时间要求15分钟响应,远程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求第二日能到达现场处理。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集成,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免费维护期内要求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如有新版本的升级的,要求免费提供;服务优惠条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盖章。
其它未尽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免费升级时限、服务优惠条件。
5、项目实施要求
5.1、开发周期
本系统开发周期(含调试、部署、测试、培训)不得超过两个月(合同签订后)。其中数据中心及其相关技术标准的建设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整体平台两个月后投入试运行。
5.2、项目实施
本项目系统软件开发期为两个月,试运行时间两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入维护期。
本项目实施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磋商申请人根据阶段划分进一步细化成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一步优化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和测试验收方案,向招标人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招标人审查通过。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开发并现场安装调试部署完成,开始进入两个月的试运行。
第三阶段:试运行两个月,如无重大问题或功能缺漏,进入项目整体验收。
5.3、系统培训
磋商申请人需承诺提供在用户现场的集中培训服务两次,磋商申请人需根据用户的时间地点安排,派讲师到达现场进行培训。
5.4、项目验收
从系统的功能性、技术路线、实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及系统文档、代码规范及注释说明等方面全面组织验收。
功能性:项目验收最关键的指标,检查系统是否符合当前业务的需要,特别是业务需求和功能实现的一致性。
技术路线:检查系统的实现技术路线是否复核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系统安全性: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机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如软件方面的安全防范(加密措施、相关认证、数据库安全防范),硬件方面(防火墙、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的安全设置。
系统稳定性:硬件环境的稳定性、软件运行异常处理和正常运行情况。
系统文档:验收文档是否齐全、规范、准确、详细,主要的文档包括:需求分析报告,框架设计报告,数据库物理及逻辑设计报告,详细设计报告,编码规范及技术选型报告,测试报告,系统部署和发布报告,集成方案,软件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方案和操作文档等。
代码规范及注释说明:程序代码编写是否规范;注释说明或代码文档是否详细全面;接口定义是否符合信息系统规划一致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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