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第三师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tjy03gcgk20232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小龙1377949035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2023224),已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2]75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更换空气悬浮鼓风机两套、纤维转盘滤布机两套,维修护栏200米,更换泵类设备25套,搅拌机类设备配套,及阀门等小型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3GCGK2023224-01-01 | 第三师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更换空气悬浮鼓风机两套、纤维转盘滤布机两套,维修护栏200米,更换泵类设备25套,搅拌机类设备配套,及阀门等小型设备。(本项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6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质条件:(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市政工程业绩。备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则业绩年份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则业绩年份计算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获取本项目要求资质且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业绩要求不作为本次投标的资格条件,但须提供不足三年的相应证明。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5)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格;7)近三年内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8)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近三年内不得有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0)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2)不得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原因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备案更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1.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2.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更换的;3.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4.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5.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 (1)其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备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市政工程类专业副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允许在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中兼任多个岗位;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中标人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驻场每月不得少于22天的承诺书。 (3)须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时不调整,按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的承诺书。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 20:00:00至2023年08月11日 23:59:59 | ||||||||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00:00 2.开标地点: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关操作要求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四十一团草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62号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20层2007号 | |||||
联 系 人: | 张岩 | 联 系 人: | 聂小龙 | |||||
电 话: | 15509078888 | 电 话: | 1377949035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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