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72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EPC标段、监理标段、第三方检测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EPC标段、监理标段、第三方检测标段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4〕6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其他50.0%,项目法人为唐林,招标人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工程总库容 617.50万立方米,为IV等小(1)型工程。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池、防洪工程等组成。主要建筑物为引水渠首、引水渠、调节池等,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抗震烈度为Ⅷ度。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1883001001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EPC标段
600
27725.12
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竣工交付后5年(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水利工程标准化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及保养,实现无人值守水库站点目标,为交钥匙工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符合《水利水电 BIM 标准体系》(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库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黑孜泉河流域洪水动态演变分析及水库的数字孪生建设、运行、管理,竣工交付后5年(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水利工程标准化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及保养。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工程可研及初设阶段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的全生命周期采取水利工程BIM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符合《水利水电 BIM 标准体系》应用标准。3、采购范围包括:已批复的初设报告中“天空地水工”立体感知系统和设备、设施,以及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的所有工程设备、机电设施、信息化包括数字孪生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所需内容,配套材料的采购(合同约定的甲供设备除外)、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
E6531003908001883001003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标段
600
211.68
对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提供合格的检测成果、报告以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包括水利信息化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和运行管理的检测及验收)
E6531003908001883001002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600
476.29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水利工程BIM设计、应用、管理、运行、验收等全生命周期成果),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平行检测、移民监理,包括水利信息化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和运行管理的检测及验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2)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水利工程BIM设计、水利信息化和数字孪生建设、承包的能力;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3、第三方检测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检测范围满足岩土工程、混凝土、金属结构、信息化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备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标段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③拟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具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3、第三方检测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本项目监理、第三方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在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 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林士海 联 系 人: 曹艳霜 联系人: /
电 话: 13779711222 电 话: 16690086002 电 话: 0998-2530256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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