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长沙园林生态园生产绿化维护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26.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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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11112003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苗圃(长沙园林生态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景程环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园林生态园生产绿化维护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11112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件:最后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1-04 —— 2023-01-03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31.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人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绿化维护服务增值税票进行费用结算,由此产生的增值税票税金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31.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31.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131.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湖南景程环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1500788013000014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绿化维护人员配备8-15名,最低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随着季节的需要,成交供应商需随时服从采购人安排增加人员。 2、绿化维护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绿化维护人员经甲方认定后方可从事生产绿化维护服务。 5.2.2绿化维护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熟悉绿地维护管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全面负责生产绿化维护管理工作安排、检查及协调。 2、日常绿化维护工有较强的从业能力,能熟练操作园林机械,负责绿化维护工作内容区域明细表上景区范围内的日常维护,其中包括场地整理、除杂、打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播种、松土、浇水、施肥、花坛花境的花卉更换、夏季抗旱、冬季防寒防冻及树干涂白、行道树两侧一年两次的砍青等。 3、成交供应商须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园林知识、安全生产、垃圾分类等培训会议。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每年度的文明创建迎检、春秋两季花展等相关工作。 5.2.3绿化维护工作内容区域明细表
注:详见长沙园林生态园绿地系统图和道路绿化维护面积表 5.2.4植物养护要求 5.2.4.1修剪: 1、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及时修剪。乔木要求无萌蘖枝、病虫枝、枯死枝;灌木要求球形丰满、完整。 2、根据模纹与绿篱整体形状修剪,要求造型美观、高度合适。 3、根据不同草坪品种,及时修剪,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 5.2.4.2施肥:土壤疏松,无积水。每年施一次冬肥,生长季节依情况及时施追肥。 5.2.4.3防治病虫害:应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根据情况及时喷药防治和控制病虫害。严控病虫害的集中性爆发。 5.2.4.4除草:道路两侧及时割除杂草。 5.2.4.5树木扶正:树木歪倒时及时扶正,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及时检查清理倒塌树木。 5.2.4.6抗旱保苗:夏季及时抗旱。 5.2.4.7防寒防冻:冬季来临前及时进行树干涂白、包裹等防冻处理。 5.2.5卫生要求 1、绿化维护场地整洁,绿地干净卫生,无园林垃圾杂物。 2、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杂生水生植物。 3、园林垃圾(死树、病虫枝、枯枝败叶)用树枝粉碎机粉碎,就地作为园林堆肥,周围环境须保持干净、整洁。 5.2.6管理要求 1、中标合同签订后上报维护工作月计划和年度维护工作计划。 2、每天记录维护工作日志、工作照片,每周五上报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3、每月的最后一天上交维护工作月总结(配工作照片),每月底最后一天到公园进行现场考核(遇节假日顺延)。 4、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月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配工作照片),到公园进行现场考核。 5、协助卫生保洁、森林防火、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检查巡视,及时汇报。 6、服从部门及生态园安排的其它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绿化维护标准及考核验收标准 1、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 1.2园林植物 1.2.1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1.2.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 1.2.3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 1.2.4病虫害控制及时。 1.3 绿地整洁,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4水面无杂性水生植物。 2、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比较得当。 2.2 园林植物 2.2.1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2.2.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 2.2.3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 2.2.4病虫害控制及时,没有大面积疫情发生。 2.3 绿地整洁,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2.4水面无明显杂性水生植物。 3、防护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3.1游路两侧乔木、灌木、地被及时修剪不影响游客通行。 3.2每年至少进行1-2次林相清理。林相清理包括砍青、除草。及时清理枯枝死树,做到无明显枯枝死树。有倒伏的树木及时扶正加支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3对林区进行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4、考核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服务期间每月由园林绿化科的相关人员组织成交供应商进行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制定《长沙市苗圃(园林生态园)绿化维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园林绿化科对生产绿化维护部分进行讲评打分。考核验收优秀为90分(不含90分)-100分,合格为80分(不含80分)-90分,80分(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存在问题当月如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从下个月的维护费内扣罚。90分(含90分)以下每扣一分,扣罚50元,以此类推,在每季度付款中直接扣除,并下发告诫函责令整改。按照采购人考核及验收标准,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及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如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3个月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1:长沙市苗圃(园林生态园)绿地系统图 附件2:长沙市苗圃(园林生态园)道路绿化维护面积表
附件3:长沙市苗圃(园林生态园)绿化维护考核评分表
总分:100分 注:考核验收优秀为90分(不含90分)-100分,合格为80分(不含80分)-90分,80分(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存在问题当月如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从下个月的维护费内扣罚。90分(含90分)以下每扣一分,扣罚50元,以此类推,在每季度付款中直接扣除,并下发告诫函责令整改。按照采购人考核及验收标准,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及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如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3个月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处放置工具的建筑场所。甲方负责提供农药化肥,并负责清点。甲方现有园林工具、机械及其它物品可清点核查后出借给乙方使用。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园林工具、机械、农药、化肥及其它物品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等,并在乙方服务期满时予以收回。甲方交由乙方管理的草坪、绿植须经甲乙双方交接认定,应无不良现象存在,如有,双方另行商讨解决。 (3)审定乙方制定的生产绿化维护服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生产绿化维护服务工作日志、工作照片、年度计划和总结、月度计划和总结等。 (5)对乙方的生产绿化维护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日常进行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实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6)乙方按规定要求完成维护任务或其它临时任务。乙方申请支付费用时,应附每月验收合格单及费用申请表,甲方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进度进行付款。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生产绿化维护服务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制定生产绿化维护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生产绿化维护服务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园区内现有的园林景观及园林绿植。 (4)乙方应根据生产绿化维护实际情况,向甲方汇报园区内生产绿化维护用水、用药、用电等情况。如未及时汇报,发生因缺水、虫害等维护不当的,造成花木死亡由乙方负责补种(甲方未及时处理除外)。 (5)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乙方应对其公司在我园工作的所有人员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 (6)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无条件配合。 (7)乙方若连续两个月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甲方有权终止生产绿化维护服务合同。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各类园林工具、机械、农药、化肥及其它物品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等,并接受甲方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机械、工具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的责任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的责任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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