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程选择监理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信息
2.1 项目名称: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程选择监理服务单位项目;
2.2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CS2017-011;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采购内容: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监理服务单位,负责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6服务期:招标人具体委托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结束。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须具备高级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须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5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办事处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者于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报名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按规定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按以下账户交纳谈判保证金¥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名 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账 号:6100 0250 5647 3012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红塔支行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4 日 9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汇溪路16-2号 |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
邮 编:653100 |
邮 编:6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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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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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7-6280152 |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