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射洪市涪江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82569156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射洪市涪江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10:59:4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射洪市涪江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射洪市涪江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2]50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射洪市鑫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建设涪江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要建设瞿河工业园区及沱牌绿色食品园区输配水工程 7.5 公里,配套建设加压泵站、高位水池、闸门、园区连接道路、挡水大坝、农业灌溉渠道等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3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0-10 水利工程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职称证、任职资格文件、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人员证件原件备查;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诚信分值为 98 分以上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3、申请人在接到比选人电话通知中选后,2 日内委派项目负责人到本项目所在地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直至项目结束。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09日15时00分 2023年0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09日15时00分 2023年05月12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射洪市鑫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   

编:     

人:   杨先生

话:   08256915636

真:

 2023年05月0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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