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液压液与某液压系统适应性台架试验需求公示(单一来源)(2024-JHYYTQ-F5026)(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某液压液与某液压系统适应性台架试验服务,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液压液与某液压系统适应性台架试验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F5026
三、项目需求:考察液压液与液压泵等液压元件的相互作用、对某设备操控性能的影响、与液压系统中橡胶和金属等材料的相容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7.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2.必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BM资格证书。
五、拟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是该液压系统台架设计制造单位,也是该系统技术责任单位。
七、公示期限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
八、公示说明
若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包含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7.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具体文档格式自拟,以说明问题为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魏先生 010-66975546 张先生 010-66975353
项目监督人:王女士 办公电话:010-66975537
一、项目名称:某液压液与某液压系统适应性台架试验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F5026
三、项目需求:考察液压液与液压泵等液压元件的相互作用、对某设备操控性能的影响、与液压系统中橡胶和金属等材料的相容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7.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2.必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BM资格证书。
五、拟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是该液压系统台架设计制造单位,也是该系统技术责任单位。
七、公示期限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
八、公示说明
若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包含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7.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具体文档格式自拟,以说明问题为宜。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魏先生 010-66975546 张先生 010-66975353
项目监督人:王女士 办公电话:010-6697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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