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金额
1119.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050
预算金额1119.45万元
招标公司聚恒美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羽乔010-662955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 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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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119.457266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0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8-31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10-65802033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王羽乔 / 联系电话:010-66295596 | 部门负责人:张晶 /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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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3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乐军 | 成立日期 | 2017-02-22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01MA284HXM6P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新兴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的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新兴生物基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检测、试验服务;承办展示展览活动;经济贸易咨询;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纺织专用设备、化工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仪器仪表、木材及其他建材、棉短绒、木浆、棉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焦炭、煤炭及其他矿产品(无储存)、金、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 | 7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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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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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33.25 | -1158.76 | -1157.8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88.4 | 1616.32 | 872.08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6.17 | -343.08 | -341.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161.42 | 1631.06 | 530.35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1119.457266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862.27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121.92426万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21.92426万元,转让方关联方恒天(江西)纺织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116.570781万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6.570781万元,转让方关联方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18.692225万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692225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本项目股权部分的溢价。 2、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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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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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1418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鸿 | 成立日期 | 1990-05-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8403.067073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594733XF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8034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2-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恒天纤维转让所持恒天生物基100%股权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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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119.45726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3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条件的。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不会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本方自愿承担受让本项目的相关责任与风险,如本方发生违约或违反承诺事项,无条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方同意并完全接受《恒天生物基材料工程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置于北交所备查)中关于员工安排的全部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3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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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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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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