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HSHZQ-1标段项目工程桥面钢栏杆、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物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19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hdgs-jw-2022-0301
预算金额19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毅伟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0
公告正文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HSHZQ-1标段项目工程桥面钢栏杆、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物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

站前工程HSHZQ-1标段项目工程

桥面钢栏杆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招标公

招标编号:ZTSJHDGS-JW-2022-030

1. 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局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桥面钢栏杆、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

4)《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市虹桥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终至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站。正线全长 163.8 公里,设车站 6 座,其中新建 4 座,预留杭州方向设置联络线条件。上海枢纽设联络线引入上海南站,上海南站普速设施搬迁至松江南站,同步实施既有沪昆线松江段改线工程。

沪苏湖铁路湖州东站(含)至湖州站(不含)段站前工程,里程范围 DK141+667.051 DK159+285.3, 线 路 长 度 17.618km , 右 线 绕 行 段 YDK157+545.071YDK158+820.157,单线长 1.275km,包含湖州东站停车场 以及代建湖杭铁路湖州东站、维修工区、康山线路所等站前相关工程。主要包括路基2.35km,桥梁613.428km,隧道21.871km,桥隧占比82.13%,本标段工程总造价19.5亿元,开工日期20206月,竣工日期20246月,施工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桥面钢栏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及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具有满足热浸锌防腐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2020年、2021(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镀锌材料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⑤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0套及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具有满足本次招标中要求的防腐的生产加工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2020年、2021(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相似材料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⑤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11010192300018001)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沪苏湖铁路1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ztsjhdgsjwb2011@163.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22年128日至 202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122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2209时30分,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号中铁三局华东公司 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11010192300018001),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沪苏湖铁路1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号

人: 李毅伟舒衡杨得财

话: 15582688884 1736869982113851783316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到货地点

备注

(元)

(万元)

1

QMGLG-01

桥面钢栏杆

H=1100mm

600

500

10

浙江省湖州市中铁三局沪苏湖铁路I标施工现场

2

QMGLG-02

桥面钢栏杆

H=1100mm

600

500

10

3

SPZ-01

声屏障立柱(含接地、基础连接材料)

H=2.3m

1500

5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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