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交易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周农2024024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佳莉15167347855
招标代理机构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何女士0573-875337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交易公告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项目
 
 
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周农2024024
(书面竞价)
 
 
 
 
 
 
 
 
 
 
 
 
 
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电话:0573-87533798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周农2024024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优先   权人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是否
腾空
1号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权
272.28
3
49010.40
8821


用于服务业用房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租金;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项目规定
1.租金递增:无。
2.租赁用途限定:标的1用于用于服务业用房,且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3.装修期:无。
4.保留价:无。
5.标的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6.竞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7.本项目标的无优先权人。
8.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9.竞得人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转让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4年11月2日~11月8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王佳莉,联系电话:15167347855。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
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缴纳保证金,竞买人成功缴纳足额保证金后确认竞买资格。    
1.线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资格审查
竞买人在报名时携带下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
2.2资格审查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3审查资料:
(1)竞买申请表(附件1);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述若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4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3)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4)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同一标的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受托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应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确认竞买资格。
3.1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8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2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买人须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应足额缴纳。竞买人可通过网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同时竞买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提交报名申请、分别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凭证在书面竞价前递交。
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201000001875170。
3.3保证金代缴。
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3.4保证金有以下情况的作误入款退回,视为缴纳不成功:
(1)保证金未缴入指定账号的;
(2)保证金未足额缴纳;
(3)保证金超额缴纳的;
(4)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3.5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八、书面竞价
竞买人完成项目报名后,即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价。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09:20;
竞价地点: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成交原则: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竞价规则。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得人应按照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实际承租年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 *(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约保证金:除成交价款外,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6%计算。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一、 保证金的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二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转让方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保证金误入款的退还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齐全的,其误入款立即原路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的,转让方将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7.拒绝签订合同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三、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四、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573-87533798。
 
 
                 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日
 
第二部分  交易须知
 
竞价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受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
1.书面竞价规则
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的,确定有效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有效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竞得人;竞价标的有优先权人并行使其优先权的,则优先权人以有效最高报价竞得该标的。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名或盖章。
报价保留到元,且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报价,报价未保留到元的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修正报价。竞买人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拒绝修正报价或未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其他规定
2.1 竞买人进入竞价会现场后,遵守开标纪律,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
2.2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竞买人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
2.3竞得人当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按第一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处置。
附件1
 
竞买申请表
项目名称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周农2024024
竞买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联系电话
 
竞买标的
序号            保证金  人民币          元

 
 
 
竞买人或受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竞买承诺书
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人自愿参加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项目(周农2024024)(租赁项目名称及编号)的交易活动,本人已全部具备本次交易文件中对该项目(标的)有关竞买人资格的所有条件,现就本人参与该项目(标的)的交易活动,承诺如下:
1.本人在本书签字或盖章之前,已认真、仔细阅读过该项目(标的)交易文件。本人经过对该项目(标的)的现状审慎查验后,确认该项目(标的)范围界定明确,项目(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相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该项目(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本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对本次交易文件已充分的理解且无异议,同意并接受该项目(标的)交易文件的约束,并承诺不提出任何变更交易条件的请求。
2.接受转让方提出的全部交易条件,且本人所递交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本人确保本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能符合转让方、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要求。
3.贵中心已提请本人注意对该项目(标的)的交易文件中各条款和文句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告知本人可以向贵中心征询。贵中心亦应本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和文句说明。本人对交易文件的含义认识与贵中心一致且无异议。
4.清楚并愿意遵守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该项目(标的)公告期满后,如有多名竞买人报名该项目(标的),本人同意该项目(标的)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5.本人系独立判断该项目(标的)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该项目(标的)交易文件的相关判断或说明,不作为本人法律上或商业上判断的依据。本人若成为竞得人,愿意接受该项目(标的)的现状,严格按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按约签订合同,同时按该项目(标的)的交易规则及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6.本人同意:
(1)如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只有本人一人报名,本人同意在不变更该标的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前提下,由本人以该标的公告的交易起始价成交,本人将根据交易规则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标准向贵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农村产权交易免收交易服务费)。逾期缴纳应付款项、未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则视为本人违反约定和干扰交易秩序,本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本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外,本人还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2)如至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该标的有包括本人在内的两人及以上合格竞买人参与,在竞价阶段,本人作为其中一家竞买人不退出竞价。如因本人原因而退出竞价(包括本人不参加竞价会或本人参加竞价会但包括本人在内的所有参与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的,且导致该标的流标的,本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本人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外,本人还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7.本人已充分注意到下述可能:转让方有权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撤回该标的,并要求中心取消本次交易,若因该标的交易终止导致本人未能交易成功的,本人接受该事实,愿意配合贵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等手续,并不再要求转让方及贵中心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与责任。
8.本人理解和承认,贵中心已披露的文件的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均仅由出租人承担,贵中心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如在交易的过程中发生争议需提起诉讼或仲裁,除贵中心存在重大过错,故意行为之外,本人承诺不将贵中心列为相关诉讼、仲裁的被告,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9.如果本人违反或未遵守上述承诺,则由本人完全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本人报名所交全部保证金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本人不再向转让方和贵中心追索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竞买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非单位的填写“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码),以本人的名义参加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项目(周农2024024)(项目名称及编号) 1号标的 周王庙镇石井村综合服务用房及家宴中心三楼北套3-3租赁权 (标的序号及名称)的报名、竞价、签约等交易活动。受托人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委托。
 
 
受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单位名义授权委托的其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栏签字;以自然人名义授权委托的“委托单位”栏不填。
 
 
 
 
附件下载:
周农2024024交易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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