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12023116001epc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杰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卫国166223493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202311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设计[2023]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利大厦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备 (2023)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利大厦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2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改造、机电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及导标改造等。改造面积约25000平方米。,总投资额5000万元。该建筑总建筑面积523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8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2353平方米,最大单体跨度7.8米,最高高度70.7米,最高层数15层、地下2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0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吉利大厦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吉利大厦地下及一到五层局部改造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局部结构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冷水机组与机房管路换新、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4层-5层局部的拆除工程、车位划线、交通标识标牌导向指引、裸眼3D及冰屏专项、BIM专项以及其他需配合的设计工作等。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4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可由建筑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建筑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吉利大厦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王肖丹电话:022-27220864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卫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工华道2号天百中心901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周工、王工电话:16622349302
传  真:无
日期:2023年11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肖丹
电话:022-27220864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吉利大厦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永飞
电话:23131302传真:23450807电子邮箱:hpqzjw32@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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