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20230231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邵忠宪0477-31322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7
公告正文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公开询价通知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供应商须详细阅读询价书信息及“报价要求”。
一、询价书编码:XJ2023023109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鄂能化公司|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服务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风力发电单元、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输电线路单元、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和制氢单元)3个单元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公开询价,本项目规划建设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是中煤集团发挥中央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启动的全球第一个液态阳光技术大规模工业化示范项目。项目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风光发电、电解水制储氢和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绿色甲醇(含二氧化碳捕集精制)三个部分。其中:可再生能源风光发电部分建设400MW光伏(交流侧)、225MW风电和35KV/220KV升压站、220KV/35KV降压站及70.公里220KV输电线路等;电解水制储氢部分规划制氢产能为2.1万吨/年,其中建设462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设置36套1200Nm3/h电解槽和2套1500Nm3/h电解槽,设置10台2000m3球型储罐储氢,储氢规模为22万m3,可满足下游甲醇合成装置约7.6h满负荷运行连续用氢的需求;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含二氧化碳捕集精制)部分: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装置及15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精制装置。项目预计年耗电11.3亿千瓦时,采用自建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直供电方式送至制氢及甲醇厂,作为电解水制储氢部分的主要电源。为提高项目运行的安全性,配套建设2.5MW/5MWh电化学储能设施,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安电源。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风力发电单元和输变电单元可再生能源风电场区位于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希利嘎查,风电场区范围约45平方公里,其中风机基础规划用地面积约2.5公顷(65个塔基),风机基础为永久征地,升压站占地面积1公顷。输电线路70公里涉及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输电线路塔(线路塔基大约400个)本期工程装机容量225MW;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和制氢单元光伏场区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布寨嘎查、呼和陶勒盖嘎查、呼和淖尔嘎查和乌兰陶勒盖镇巴音希利嘎查,用地面积约967公顷,拟采取租用方式用地。项目总投资约49.5亿元,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建成投产。
2、询价范围:为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和制氢单元、风力发电单元、输电线路单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并通过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
(二)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询价响应人必须为本标的服务企业,具备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和经费。
3、询价响应人有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5项化工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信誉无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当满足询价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证明材料,不提供、少提供或投标文件中漏掉任何一个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无法参加评标。
2、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第四章“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格式”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投标人在线提交报价单时,应当将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PDF版的扫描件一并上传(上传的入口在“报价说明”后的附件位置)。否则,有可能因无法证明是否具备应有的资格而被废标。发送的询价响应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此要求命名的文件存在不被接收的风险,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询价人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中煤集团黑名单。
4、投标人报价要含税(应注明具体的税率)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询价人按预定的时间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无论中标与否,询价人均不承担投标人的文件制作、差旅等所有费用。
6、本项目实行在满足询价要求情况下低价中标原则。无论任何原因,询价人可废除本次询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响应单位网上报名后通过的资格初审不代表已经通过最终的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材料为最终的评审依据。
8、询价人要求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应附技术要求或方案的,如响应人没有编制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不符合询价人的要求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开标15日后响应人可以通过询价公告上预留的电话了解询价结果。
10、所有投标文件签字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机打将可能被废标。
11、参加投标有两步操作:第一步是新客户注册,审批单位应选择“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7-3132262;第二步是注册成功后按本询价公告第五章的要求报名、报价。
12、本询价文件内容仅为要约邀请,最终以询价人与成交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严格按第四章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内容及顺序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开标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接口,投标人将无法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7:47:31(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7:47:33(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4:00:01(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邵忠宪
联系电话:0477-3132173
                                 采购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4日 17:48:31
附件: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光伏发电和制氢单元、风力发电单元输电线路单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询价文件20230214(最终版).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202000924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服务 1.0 6.0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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