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
机械停车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备〔2021〕3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金沙湾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停车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机械停车专项工程。
2.1.2项目地点:通州区金沙湾片区,通灵桥路北侧,金安路西侧,文河路南侧。
2.1.3项目规模: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机械停车专项工程,含升降横移机械车位1304个、地下停车场引导系统、机械车位供电电源系统、停车及人行管理系统、车挡、平面车位划线、地下室分区编号等。
2.1.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18万元,最高限价计人民币2118万元(其中含暂列金11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1.5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与其他专业工程同步进行、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2.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配合总承包整体工程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2.2招标范围
南通市金沙湾医学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机械停车专项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降横移机械车位1304个、地下停车场引导系统、机械车位供电电源系统、停车及人行管理系统等采购、安装、调试、整体竣工验收、培训、维修、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以及车挡、平面车位划线、地下室分区编号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次性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实际实施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 级(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两层或以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须附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号规格PSH型2层或以上)】。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验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项目经理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颁发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机械车位数不小于800个或合同总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两层升降横移类及以上机械停车设备项目。(提供合同及对应该项目的至少三份不连续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报告。若车位数或金额等指标在合同及对应该项目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报告中不能体现,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南通大市区域提供本项目质保期内驻点式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投标。不同品牌设备制造商之间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或被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一个品牌参与投标。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视为缺少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及栏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14时 00分。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单位(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0.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金沙湾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周先生 |
电 话 | 0513-86510196、0513-68382156 | 电 话 | 0513-86546409、13218016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