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年井位测定及道路测量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8-fk024-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年井位测定及道路测量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02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井及部分评价井新井钻井工作。新井井位部署前后,需由专业测绘公司开展井位测定和钻前工程(井场、道路和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作业,以加快新井顺利上钻。服务地点地貌多为沙漠、戈壁、山区。现就事业部2024年井位测定及道路测量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2.2 招标范围:
在合同期限内,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提供井位测定及道路测量服务:
(1)约150口新井井位(含老井侧钻)测定及复核;
(2)约130口新井的钻前工程(井场、道路与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及复核,其中山地挖方施工工作量测量约30口,沙漠腹地推沙方施工工作量测量约100口。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辖区。主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证书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资料提供形式:(1)营业执照扫描件;(2)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测绘人员至少1人,且须具备由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作业证。
3.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无人机操作人员至少1人,且须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由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密资料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须具备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注明姓名、岗位、持有证书);(2)对应人员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社保的缴费证明。
3.3设备要求:
3.3.1投标人至少具有1套完成井位测定及钻前工程(井场、道路与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的仪器设备。
1套完成井位测定及钻前工程(井场、道路与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的仪器设备至少应包括:1台无人机及3台GPS接收机(其中1台基准站,2台流动站)。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2)设备实物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等信息);(3)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材料,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
3.3.2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用于外业的沙漠车。
资料提供形式:(1)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2)车辆铭牌照片;(3)车辆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道路测量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业绩证明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作业内容);(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业绩的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3月16日08:00至2024年03月2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进行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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