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液体化工码头溢油应急防备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志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4
公告正文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液体化工码头溢油应急防备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液体化工码头溢油应急防备服务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液体化工码头溢油应急防备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液体化工码头。2.3服务内容:投标方负责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体化工分公司所属的2个5万吨级油品化工品泊位作业的溢油应急防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方应派遣具备能力的设备进行码头船舶作业守护以及应急事故溢油的回收和处理,并按要求配备充足的作业人员。设备回收舱容不低于130m3,收油能力不低于65m3/h。
(2)投标方应派遣不低于1艘专业的围油栏布放艇。
(3)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通知,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完成应急守护准备工作,使得招标方码头具备作业条件。
(4)服务期间,服务所需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等费用及所需人员的劳务及生活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5)投标方自行配备所需的工具、对讲机、生活办公设施等。
(6)根据服务的需要配备相关的服务人员,提供管理及操作人员的相关简历信息。招标方认为不能胜任职责、玩忽职守的人员,招标方有权要求撤换,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7)根据服务的需要不得频繁调整服务人员,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8)投标方必须建立相应的人员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申报招标方审核备案。
(9)乙方必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配合甲方应急联动演练需求。
(10)乙方应定期对围油栏情况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可用、无漏点。任何一方如要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4服务年限:1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液体化工码头溢油应急防备服务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海事局批准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揽过一项溢油应急防备服务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4 09:00 至
2022-11-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3)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A.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B.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D.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E.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发票)相应的资格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14 09:00 ,地点为
惠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公里处 地址: 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邮编: 063000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刘健、汪堃 联系人: 任志强 赵坤
电话: 0315-8853767、0315-8853747 电话: 0315-3191161 15333150803
传真: / 传真: 0315-31911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tsjyzb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附件:附件1:投标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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