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故城县夏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标段--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故城县夏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故城县行政审批局以故城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故审批招标核字[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故城县夏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2.0万亩,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电等措施。3.建设地点:涉及夏庄镇大化村、郑口镇翟庄村等共4个乡镇18个行政村。4.本项目一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本次针对二标段至十二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如下:二标段:塘堰(坝)、扬水点三标段:提水点、疏浚沟渠、渠系建筑物四标段:塘堰(坝)、提水点、渠系建筑物五标段:扬水点、提水点、排水暗渠(管)、其他水利措施六标段:衬砌沟渠、渠系建筑物七标段: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八标段: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九标段:喷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十标段:田间机耕道十一标段:田间机耕道十二标段:农田输配电5.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6.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二标段至十二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标段至九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十标段至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十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7 09:00至2023-09-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2023年故城县夏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故城县行政审批局以故城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故审批招标核字[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故城县夏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2.0万亩,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电等措施。3.建设地点:涉及夏庄镇大化村、郑口镇翟庄村等共4个乡镇18个行政村。4.本项目一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本次针对二标段至十二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如下:二标段:塘堰(坝)、扬水点三标段:提水点、疏浚沟渠、渠系建筑物四标段:塘堰(坝)、提水点、渠系建筑物五标段:扬水点、提水点、排水暗渠(管)、其他水利措施六标段:衬砌沟渠、渠系建筑物七标段: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八标段: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九标段:喷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十标段:田间机耕道十一标段:田间机耕道十二标段:农田输配电5.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6.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二标段至十二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标段至九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十标段至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十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7 09:00至2023-09-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故城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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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崔立业 | 联系人: | 孙俊霞 |
电话: | 0318-5322567 | 电话: | 1803191601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11632634@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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