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就合作区招商调研组赴欧洲开展投资推广活动服务保障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拟招1家服务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商调研组赴欧洲开展投资推广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该提纲将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1.护照与签证办理。协助团组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
2.交通与食宿等服务。供应商根据需要负责招商调研组在欧洲调研期间所有交通、住宿、酒店以及用餐安排的相关预定及费用等事宜,费用包含全程机票、签证、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出国人员意外保险费等,具体再行商议。
3.承办内容与主旨。负责承办中国(深圳)-欧洲经贸合作交流会。本次活动旨在积极推动两地在汽车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自动化等先进制造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促进两地在重点领域对接与融合,创造投资机遇、实现共赢发展。
4.嘉宾邀请与活动规格。供应商负责邀请参会嘉宾,其中,参会嘉宾40-50人,重点邀请会议举办所在国汽车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自动化等相关领域的重点企业、商协会代表。
5.场地搭建与设计。负责会场设计及搭建(含签到桁架、合影背景墙、LED屏)、交流会(对接会)会务执行、录音录像、视频软件剪辑、设备调控保障、现场氛围布置等工作。
6.后勤保障与服务。供应商需负责活动期间酒店场地预订、租赁、茶歇等相关工作;负责会议资料分发,嘉宾证、工作证发放。活动期间聘请专业摄影师、摄像师全程拍摄并制作大会影像资料,相关资料需存档保留;按需制作论坛邀请函(含电子版)等相关材料;按需聘用翻译人员(含现场同传),提供招商推介等相关宣传的翻译文件,以及会议现场同传翻译工作;按需提供参会企业相关背景材料;负责活动举办期间临时发生的有关其他合理费用。
7.拟拜访企业对接服务。供应商需收集欧洲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外溢倾向的龙头企业并提供可拜访企业清单,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拟拜访企业背景材料并提供企业对接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完成。
三、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5日下午6:00期间将服务提纲及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67844273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招商调研组赴欧洲开展投资推广活动服务项目的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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