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南区第二批医疗设备(ICU)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0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南区第二批医疗设备(ICU)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9日10:00。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1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中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参数修改为:
4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
1.通气模式两种模式:成人、儿童 2.温度调节范围:7档温度调节,范围31℃-37℃,步进1℃。 3.具备氧气调节功能 ★4.流量范围:2L/min~70L/min 5.≥2.8英寸彩色、高清、高分辨率全彩显示显示屏。 6.具有气体参数监测显示功能,可监测参数包括:气体流速,气体温度,气体氧浓度。 ★7.具备报警提示功能:呼吸管检测报警、堵塞报警、氧源压力报警、水罐水位报警、气体温度报警、电源断电提示、气道压力偏高报警、治疗使用时间提示、氧浓度提示等 8.采用单向阀门设计,气流不回流入主机,主机接口支持专用消毒管路高温消毒。 9.外置温度监测装置可独立探测气体环境温度 10.具备自动混氧功能,主机自动混氧 11.具备气体过滤功能 12.具备预热功能 13.配置≥8GB SD卡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 14.数据存储,内置 ≥1MB 存储,≥10000 条记录;支持数据查询功能。 ★15.气体湿化输出水平:≥12mg/L@31℃~36℃ |
7台(其中急诊1台) |
工业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中心电图机参数修改为:
6 |
心电图机 |
1.内部噪声:≤15µVp-p 2.频率响应:0.01-150Hz 3.心电采集:标准12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支持实时采样、触发采样、周期采样模式,支持心律失常检测自动延时打印报告 4.屏幕≥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支持显示背景网格 ★5.耐极化电压:≥±600mV ★6.共模抑制比:≥100dB 7.A/D转换:24bit ★8.采样率:≥16000Hz/秒/通道 9.灵敏度选择:1.25、2.5、5、10、20、10/5mm/mV、自动(AGC) 10.屏幕≥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 11.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漂移滤波、低通滤波功能 ★12.自动分析功能:具有12导联同步自动分析以及RR间期、ST段分析功能,能诊断≥100种心脏疾病 13.设备内置存储器,存储病历≥800例 14.外部接口: USB接口,网络接口功能,外部输入输出端口,SD卡接口,可以使用有线、无线方式和心电网络相连,可升级内置WiFi 15.12导心电波形能能打印于A4和US letter大小的热敏纸 16.具备信号质量指示功能 17.直流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充足后可正常工作时间≥3小时 |
1台 |
工业 |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中降温设备参数修改为:
7 |
降温设备 |
★1.制冷水温设置范围(单降温):5.0℃~25.0℃,降温冰毯温度设定范围:5~25℃连续可调节。 2.降温软帽温度范围:5~25℃连续可调节。 3.体温控温范围:30~40℃连续可调节。 4.空载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分钟;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3℃/h 5.体温监测:具有体表温度和体腔温度两种专用探头,目标温度设置范围:30-40℃,监测精度±0.1℃ 6.具备体温监测报警功能 7.具备定时功能 8.人机交互方式:高亮度LCD中文及图标显示 9.固化程序:内置≥5个常用固化程序,也可用户自定义设置 10.具备断电保护功能 11.噪声控制:正常工作噪声≤55dB 12.毯/帽设计:TPU材质毯/帽 ★13.具备快速接头 14.具备故障智能诊断功能 15.主机附带毯帽存储篮 |
2台 |
工业 |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修改为“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8.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1.4%”。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号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性”修改为
★号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性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注★代表重要指标项,每有一项满足或正偏离的得1.4分,共 34项,满分 47.6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官网截图、技术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建议投标人对相应内容在证明材料中进行逐一标注,以方便评委评审。标注“★”的条款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或负偏离。 |
0-47.6分 |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价格分”修改为
价格分 (31.4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1.4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1.4%×100 |
更正日期:2024年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多功能病床:★1.病床长度 长度≥22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50mm
事实依据:★1.病床长度 长度≥22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50mm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1.病床长度 长度≥21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70mm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2:多功能病床:17.前后护栏 前侧护栏上设置病床最低位显示灯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设计不合理,并且对临床毫无意义,应删除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3:电动翻身床垫:5.护边管 三段式护边管
事实依据:5.护边管 三段式护边管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设计不合理,并且对临床毫无意义,应删除。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4:电动翻身床垫:9.床垫工作两侧充气护栏高度 ≥20CM
事实依据:床垫工作两侧充气护栏高度 ≥20CM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设计不合理,并且对临床毫无意义,应删除。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5:肠内营养输注泵:★2.输液精度≤±5%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建议修改为:★2.输液精度≤±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5: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6:肠内营养输注泵:★4.具备自动流量校准功能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手动流量校准更为准确安全可靠,建议修改为:★4.具备自动流量校准功能或手动流量校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6: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7:肠内营养输注泵:6.≥5英寸液晶触摸屏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屏幕小巧,节约空间。建议修改为:6.≥3英寸液晶触摸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7: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8:肠内营养输注泵:10.快排速率100mL/h~2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11.快输量:1mL~100mL,最小以1mL变化。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建议修改为:10.快排速率1mL/h~1000mL/h,最小以1mL/h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8: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9:心电图机 2.频率响应:0.01-500Hz
事实依据: 频率响应:0.01-500Hz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 2.频率响应:0.05-150Hz
答9:见更正内容。
问10:降温设备:★1.制冷水温设置范围(单降温):5.0°C~35.0°C,降温冰毯温度设定范围:5~35°C连续可调节。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正常水温只有25度,此次招标是降温设备,而不是升温设备。此参数没有实际临床意义。建议修改为:★1.制冷水温设置范围(单降温):4.0°C~25.0°C,降温冰毯温度设定范围:4~25°C连续可调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10:见更正内容。
问11:降温设备:2.降温软帽温度范围:5~35°C连续可调节。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正常水温只有25度,此次招标是降温设备,而不是升温设备。此参数没有实际临床意义。建议修改为:2.降温软帽温度范围:4~25°C连续可调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11:见更正内容。
问12:降温设备:★4.空载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C/分钟大平均降温速度: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3°C/h
事实依据:此参数为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降温速度太快,易引发患者不适,应降低降温速率,增大可调节降温速度范围,建议修改为:★4.空载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1.3°C/分钟,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9°C/h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12:见更正内容。
问13: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3.配置≥8GB SD卡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
事实依据: 13.配置≥8GB SD卡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 13.机器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
答1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14: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4.数据存储,内置≥1MB存储,≥10000条记录;支持数据查询功能。
事实依据: 14.数据存储,内置≥1MB存储,≥10000条记录;支持数据查询功能。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14.具备数据存储记录功能;支持数据查询功能。
答1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15: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6.具备加热管路保护装置。
事实依据: 16.具备加热管路保护装置。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删除。
答15:见更正内容。
问16:多功能病床:★1.病床长度 长度≥22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50mm
事实依据:★1.病床长度 长度≥22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50mm,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1.病床长度 长度≥2100mm,宽度:≥980mm,高度(地面到床板):最低≤470mm。
答16: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17:电动翻身床垫:9.床垫工作两侧充气护栏高度 ≥20CM
事实依据:床垫工作两侧充气护栏高度≥20CM,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设计不合理,且在产品实际使用中无任何意义,应删除。
答17: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18:肠内营养输注泵:★2.输液精度≤±5%
事实依据:具有明显倾向性
建议修改为:★2.输液精度≤±10%
法律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18: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19:肠内营养输注泵:★4.具备自动流量校准功能
事实依据:具有明显倾向性,手动流量校准更为准确安全可靠,建议修改为:★4.具备自动流量校准功能或手动流量校准
法律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19: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20:心电图机 2.频率响应:0.01-500Hz
事实依据: 频率响应:0.01-500Hz,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 2.频率响应:0.05-150Hz
答20:见更正内容。
问21:降温设备:★4.空载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C/分钟大平均降温速度: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3°C/h
事实依据:具有明显倾向性,降温速度太快,易引发患者不适,应降低降温速率,增大可调节降温速度范围。
建议修改为:★4.空载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1.3°C/分钟,负载最大平均降温速度:平均降温速度≥2.9°C/h
法律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21:见更正内容。
问22: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3.配置≥8GB SD卡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
事实依据: 13.配置≥8GB SD卡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 13.机器可以记录并输出报警和使用记录。
答2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23: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4.数据存储,内置≥1MB存储,≥10000条记录;支持数据查询功能。
事实依据: 14.数据存储,内置≥1MB存储,≥10000条记录;支持数据查询功能。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修改为:14.具备数据存储记录功能;支持数据查询功能。
答2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
问24: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6.具备加热管路保护装置。
事实依据: 16.具备加热管路保护装置。具有明显倾向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此参数建议删除。
答24: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51-6668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附件信息:
长丰县中医院南区第二批医疗设备(ICU)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