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市中海交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黄骅五站、六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野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贡士杰18713797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中海交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黄骅五站、六站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中海交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中海交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渤海新区服务区
2.2项目概况:站房室内外装修、电气、照明接地更新;室外罩棚区域装饰更新;罐区基础设施更新等。
2.3计划工期:50天,其中五站、六站工期均为25天,采取单站施工单站运营的施工方式,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确定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九安电子招标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09时3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09时30分至2024年1月24日10时0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jfjt.cn/)、九安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中海交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高新区太原路南侧产业新城5号楼B区306
邮编:061001
联系人:袁野
电话:18103178008
招标代理: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开发区珠江大道263号
邮编:/
联系人:贡士杰
电话:18713797887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石油化工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周期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9.1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2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3分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各分部、分项工程安排的前后顺序有无矛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1.8-3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3分

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评审。1.8-3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1.8-3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对质量目标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1.8-3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明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1.8-3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1.8-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2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是否可行;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1.2-2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6分;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石油化工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的,加4分,最多加4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6分;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石油化工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加4分,最多加4分。

2.2.4(3)

业绩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石油化工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2.2.4(4)

评标价

5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50;E1=0.6;E2=0.3;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施工组织设计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 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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