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巴城梧桐创新谷道路景观提升工程WTCXG-QGCZX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山巴城梧桐创新谷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昆山市石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建设单位昆山市石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全面负责本工程代建管理等工作。本项目中标人必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并严格按照《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昆山巴城梧桐创新谷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包括五条道路改造提升(金凤凰路、塔基路、滨夹路、毛许路和立基路)、大夹河景观廊道改造提升和跨大夹河三座桥梁(一座人行桥、两座车行桥),项目总投资(不含架空电力入地)约2.5亿元。其中:
①道路提升
主要内容包含道路断面调整、路面结构改造、雨污水管道改扩建、架空管线入地、综合管线梳理、标志标线、路灯杆件整合、海绵城市专项和景观绿化提升等。
a.金凤凰路
西起立基路,东至长江北路,全长约1.8km,宽33m;本次将原15m行车道进行沥青加铺后改为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各新建3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2.5m 人行道,同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加宽,拼宽2座桥梁,改造6座公交站台,架空电力入地,采用城市次干路兼三级公路设计标准。
b.塔基路
北起立基路,南至金凤凰路,全长约1.2km,宽25.5~39m;本次将原15m行车道路面结构整理翻挖新建,改为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各新建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同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加宽,拼宽新建2座慢行桥,交叉口处路灯合杆,雨污水修复,改造6座公交站台,架空电力、通信入地,道路东侧新建非机动车停车位及网约车蓄车区,采用城市次干路兼三级公路设计标准。
c.滨夹路
西起立基路,东至长江北路,全长约1.1km,宽15~28m;立基路~塔基路段将原15m 行车道进行沥青加铺后改为机动车道,两侧各新建3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塔基路~长江北路段将原15m行车道路面结构整理翻挖新建,保持原断面,同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加宽,交叉口处路灯合杆,雨污水修复,改造2座公交站台,架空电力入地,道路北侧新建1处网约车蓄车区,采用城市次干路兼三级公路设计标准。
d.毛许路
西起立基路,东至塔基路,全长约0.9km,宽26m;本次将原15m行车道路面结构整理翻挖新建,两侧各新建2.5m侧分带+3m人行道,同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加宽,交叉口处路灯合杆,雨污水修复,改造3座公交站台,架空电力、通信入地,采用城市支路兼四级公路设计标准。
e.立基路
北起塔基路,南至金凤凰路,全长约1.2km,宽21.5m;本次对原21.5m行车道路面进行修复,道路东侧新建1处网约车蓄车区,采用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设计标准。
f.景观海绵
沿道路两侧设置生态有序、适当复合的机励车与非机励车停车场地,营造整洁有序的街道风貌,完善五条道路沿线的景观绿化提升和海绵城市专项。
②大夹河景观廊道改造提升
沿大夹河两侧打造路径连续、环境怡人的多元复合的城市慢行空间。
③跨大夹河新建三座桥梁
包含一座人行桥和两座车行桥,其中人行桥主要功能是连接滨夹路南北两片厂区,两座车行桥均为滨夹路与南侧厂区衔接通道。
a.车行桥一(物流桥):13+16+13m三跨简支梁板桥,桥面宽16m,断面为2m人行道+12m车行道+2m人行道;
b.车行桥二(小客车桥):13+16+13m三跨简支梁板桥,桥面宽13m,断面为2m人行道+9m车行道+2m人行道;
c.人行桥:27+21+25+25m四跨钢箱梁桥,桥面宽4.5m。
2.2招标范围,包括:
?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项目管理:协助编制项目的建设管理方案;协助编制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工期、关键线路、节点目标及节点控制目标等;协助编制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协助办理用地、报建等前期手续;配合组织开展施工,组织技术交底、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和交(竣)工验收,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加强设计变更控制管理;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协助编制交(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开展项目决算审计;收集、整理、汇编工程档案及资料,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移交有关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做好质量保修工作。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工作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勘察: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
?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如需))。
?招标代理(施工招标等):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有),澄清、答疑;接收投标资料,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办理系统备案,协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造价:
a.预算编制(不含跨大夹河新建三座桥梁):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的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各种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制作固化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建议书以及其他为配合招标工作须完成的准备、协调工作。
b.全过程造价咨询: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期)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
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8)项目施工阶段涉及的变更新增单价咨询及工程量清单复核调整并出具相关咨询报告,配合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9)负责过程造价资料收集、负责完成结算初审和结算资料的归档整理,配合工程结算审核,编写项目最终投资控制报告。
?监理(不含检测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主体工程以及所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本工程设置1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其他: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参加施工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配合完成项目完工后的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根据中标人完成咨询服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3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议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自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含图表),直至工可通过审查;
(3)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止;
(4)初步设计:自取得核准批复之日起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通过初步设计审查;
(5)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6)造价咨询: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直至通过预算审核,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7)招标代理(施工招标等):自项目满足招标工作开展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监理服务: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施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9)勘察与测量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11)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12)在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2.4质量要求:
(1)除监理外其他咨询服务:合格,提供的服务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监理: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
(1)除监理外其他咨询服务:合同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监理:合同期内确保无人员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到苏州市“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监理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③中任意一条):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监理资质: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c.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或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a.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至少包括: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b.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2)联合体成员中的监理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施工监理工作;
3)联合体成员中的造价咨询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3.1.3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b.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施工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9.9的原则认定);
c.造价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道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施工项目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或成员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
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人员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f.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监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3.1.4 信誉要求: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告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管处解释为准);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咨询服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项目管理工作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共同承担,投标人不得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给某一方成员承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5)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成员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评价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9)因“电子交易平台”目前只支持最多2家单位通过系统进行联合体预约申请,联合体投标人由3家及以上数量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监理单位须在系统中提交预约申请。其余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提交预约申请,投标报表的生成和提交按须知前附表9.11款要求执行。
(10)本项目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支付平台服务费(2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负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0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6.招标文件注意要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45 分 咨询服务方案: 45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如有): 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a.评标价的确定:算术错误修正后并经投标人澄清确认的投标报价。 b.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商务部分、咨询服务方案和其他部分得分之和为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商务部分、咨询服务方案和其他部分得分之和相等时以咨询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咨询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优先顺序)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 c.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方法)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3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为98%、99%、100%、101%、102%),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浮动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d.根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分项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口方法二:……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根据分项报价分别计算投标报价偏差率。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细分项 | 评审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信誉状况(5分) | 江苏省信用评价等级(5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信息为准)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定。 其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5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c.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d.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
类似咨询服务业绩(20分) | a.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5分; b.投标人业绩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至少包括: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每增加1个合并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注: 1)加分项业绩中非联合体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可以视为合并业绩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2)联合体投标的,加分项业绩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业绩,合并业绩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分别由承接对应工作的成员单位提供对应的业绩(对应要求见招标公告); 3)加分项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的单个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至少包括: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 4)加分项业绩的合并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项目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不同项目视为1个合并业绩。 | |||
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10分) | a.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6.5分; b.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至少包括: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0.5分; d.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得2分,如有在建工程有1 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注:在建工程指资格审查表表6中未取得相关图纸批准文件的工程、表7 新中标工程表中的工程和表17在“某在建工程中任职”中的在建工程,投标人如认为上述附表中的工程为非在建工程的,需自行提供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注:项目负责人指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5分) | a.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4分; b.监理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的施工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 | |||
造价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造价单位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5分) | a.造价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造价单位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4分; b.造价分项负责人(或联合体造价单位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的施工项目造价咨询(包括预算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
2.2.4(2) | 咨询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 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理解(5分) | 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理解深入、细致,实施方案应当全面阐述如何实施本项目咨询工作,包含实施方法、实施计划与措施,确保工作工期质量,降低工程投资措施,实施管理总进度计划,各专项咨询服务间的协同配合管理,严格的设计变更控制等内容。 | |
对招标项目的理 解(2分) |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项目背景解读、分析透彻,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上位规划的解读,对沿线区域规划充分解读;对全线道路的现状进行调研摸排。 | |||
总体设计思路(4分)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结合各道路现状情况、改造需求,对全线道路分别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一路一方案”的设计思路。 | |||
设计方案(10分) | 结合各道路特征形成“一路一方案”的道路方案。交通组织优先保障绿色交通设施,合理提出交通组织方案与交叉口设置方案,并对沿线道路进行交通组织设计。集约节约使用城市空间,优化各区段横断面设计方案。路基、路面结构方案合理,所提方案切实可行。结合项目特点,对道路各类设施、杆件进行专项设计研究,并提供符合本项目专项设计方案。排水管线、综合管线方案合理,符合实际需求。结合城市绿化空间,考虑海绵城市设计需求,结合排水方案一并考虑各类设施方案。 | |||
勘察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3分) | 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提出本项目交通方面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依据本项目总体规划目标,结合远期需求,从道路风貌、周边景观、杆件标识、海绵城市等各方面,提出切实可行对策。 | |||
监理方案和措施(8分) | 监理方案至少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工作指导思想正确、目标符合实际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程序严谨、方法切实可行。 | |||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2分) | 对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采取的措施合理有效。平安工地以及扬尘污染防控专项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 |||
造价咨询方案(4分) | 造价咨询服务至少包括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保障措施、造价控制措施、文件与资料管理,方案详尽、合理、规范,有针对性、重点突出、措施有效。 | |||
造价咨询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2分) | 造价咨询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对重点难点有合理、可行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
咨询服务关键节点时间(2分) |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
咨询服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2分)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科学合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1分) | 从服务内容、技术程序、人员配置、质量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明确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 a.投标报价满分值10分。 b.投标报价总得分等于分项报价得分算术之和。 c.分项报价得分=分项报价权重分值-|分项报价偏差率|×扣分系数×lOO,得分最低为零分。 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扣分系数为0.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扣分系数为0.15分。 e.分项报价权重分值: 1)勘察、设计(不含景观绿化海绵设计):4.05分 2)景观绿化海绵设计:2.44分 3)监理:2.39分 4)造价咨询(预算编制):0.15分 5)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0.97分 6)招标代理(施工招标):0.1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 上发布。
8.其他事宜
8.1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2 CA登录问题、电子签章问题咨询:
翔晟客服电话:025-66085508、QQ:3326256001
国信CA客服电话:400-025-1010、QQ群:747724314
8.3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
8.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10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5 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或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为AA级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7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9.特别说明
9.1项目开标会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软件官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955488255,第二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9.2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石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石牌立基路1881号
代建单位: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唐旭东
电 话:0512-50360507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B栋904室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贾凤麟
电 话:0512-57001288
电子邮箱:206478070@qq.com
2024年02月08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