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4 11:25信息来源: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二环路连通段次高压A燃气管道工程(933立交至富乐山储配站)(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市发改〔2020〕530号、绵市发改〔2022〕62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2020〕530号)、绵市发改〔2022〕62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标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
2.2建设规模:新建933立交至富乐山储配站段次高压A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次高压A即1.6MPa,无缝钢管,管径DN300,规划红线总长度12.27Km,此次招标段约9.3KM,另涉及S205改线段约3KM待具备条件并完成设计后作为第二段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省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B1级安装许可。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的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参加投标,资质认定以四川省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 creditchina,gov. cn /)、"信用四川”网站(http://www. credits . gov. cn /)、"信用绵阳”例(http:/www. creditscmy. gov. cn /)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未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 myzjj. gov. cn /) 中被列入“建筑行业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燃气管道工程投资规模1000万以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6MPa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8 11:2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49号 |
邮 编: |
621000 |
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 话: |
0816-2376133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标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165号附5号1层 |
邮 编: |
610074 |
联系人: |
马先生 |
电 话: |
028-85004027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