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CXZC2024-G3-04549-GXGN)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 桂林紫竹乳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巾山路12号一层车间
法定代表人: 栗英亮
委托代理人: 麻铮强 电话: 19378339602
你公司关于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CXZC2024-G3-04549-GXGN)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4年9月11日(邮戳寄到日期)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企业无经营资质。
分标3中标企业“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不包含“无人机”相关资质,属虚假应标。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设置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经核查“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不得在招标文件设置经营范围。如您公司发现该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 2:投标产品报价明显偏离市场水平,背离市场规律。
答:本项目分标3采购预算为2395246元,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并没有设置单项明细报价限额,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报价2370816元,没有超出采购预算资金范围,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你公司发现该公司有恶意哄抬物价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如质疑人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岑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地址:岑溪市大中路51号5楼。联系电话:0774-8231122。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信息:
紫竹-质疑答复函.doc
19.5 KB
地 址: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巾山路12号一层车间
法定代表人: 栗英亮
委托代理人: 麻铮强 电话: 19378339602
你公司关于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CXZC2024-G3-04549-GXGN)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4年9月11日(邮戳寄到日期)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企业无经营资质。
分标3中标企业“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不包含“无人机”相关资质,属虚假应标。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设置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经核查“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不得在招标文件设置经营范围。如您公司发现该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 2:投标产品报价明显偏离市场水平,背离市场规律。
答:本项目分标3采购预算为2395246元,招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并没有设置单项明细报价限额,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报价2370816元,没有超出采购预算资金范围,湖南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你公司发现该公司有恶意哄抬物价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举报。
为此,由于质疑人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四)(五)的规定,予以驳回。
如质疑人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岑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地址:岑溪市大中路51号5楼。联系电话:0774-8231122。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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